宝渭政发〔2019〕24号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霍伟科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政府2019年10月11日决定:
霍伟科同志任渭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