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521X/2021-00021 |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07-27 09:58:50 |
名 称:宝渭政发〔2020〕25号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渭政发〔2020〕25号 |
宝渭政发〔2020〕25号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同志分工如下:
刘方斌同志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总体工作。分管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天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段葆青同志 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就业创业脱贫、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统计、保密、兵役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统计局。协助刘方斌同志分管财税、天台山管委会工作。联系区人大、区纪委监委、区人武部、区关工委。
苗崑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生态环境、商贸、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做好就业创业脱贫工作。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区招商服务局、姜谭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区政协、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科协和供电、邮政及各电信运营企业。
马天利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健康脱贫、教育脱贫工作。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
汪红波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分管公安渭滨分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渭滨交警大队。
陈焕文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智慧城市治理监督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城区统一建设局、南山绿化建设委员会、区试验办、区智慧城市治理监督指挥中心。联系区文明办、区残联。
赵永利同志 负责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民族宗教、地方志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和产业脱贫、生态脱贫、兜底脱贫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水利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馆、区气象局。
魏昕林同志 负责互联网产业及大数据发展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电商扶贫工作。分管区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协助苗崑同志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
师小虎同志 负责金融、处非工作;负责金融扶贫工作。分管区金融办。协助段葆青同志分管发展和改革工作。联系驻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区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度,由段葆青与苗崑、马天利与汪红波、陈焕文与赵永利、魏昕林和师小虎互为AB角。一方因公外出、休假期间,由另一位代行参加会议、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责,但不承担其分管的具体工作。
区政府领导担任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随分工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