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447G/2021-00121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17:11:00 浏览次数:

渭滨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滨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www.weibi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单位遵循《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具体要求,进行逐项对照,全力落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日常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注重政务公开实绩和时效,及时高效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主动公开的业务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着重加强实用性信息公开,加大单位基本情况、单位领导、业务工作公开的深度广度,继续做好政策文件、减税降费、财政收支、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等信息的公开,大大提高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发布和更新信息138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涉及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和领导介绍等概况信息96条,涉及财政收支、预决算公开、减税降费等七大类重点领域信息42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的所有信息中,未出现和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也未发现任何保密信息泄密。

2.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本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领导,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管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印发了《渭滨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通知》,对信息公开工作做了总体要求和规划。二是明确标准,按照《渭滨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渭滨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将指标分解到相关股室、单位,对应完成公开事项、公开时效明确要求,保证工作责任清晰、工作标准清楚、工作任务明了。

4.平台建设情况。政务公开信息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宝鸡市财政局网站对外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召开全局大会传达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将其纳入全局目标责任考核,确定专人对区政府网站涉及栏目的保障进行督促,进一步完善并明确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尽管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质量不高、数量较少等问题。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