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447G/2021-01640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12-3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渭滨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县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全省县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19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县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本次下达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绩效目标表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