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为进一步搞好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渭滨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10日,凡对渭滨区第五批非遗名录项目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渭滨区非遗保护中心反映。
通讯地址:宝鸡市公园路210号
联系电话:0917—8990005
附:渭滨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
渭滨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