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 15:54:29 浏览次数:


按照《2021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渭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渭滨区金陵东新村3号,新建路与金渭路交叉口向东50米,金陵小学东校区东侧);乘车路线:7路、33路、34路在妇幼保健院站下车往东150米,3路、6路、8路、36路、15路金陵桥西站下车往南200米十字往东50米即到。联系电话:0917-3215144。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1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打印)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复审后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尚未取得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

8、《退伍证》或《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限退役士兵应聘的岗位需提供)

9、渭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或区民政局)出具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相关批复或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证明内容至少包含上述各相关职务准确任职起止时间及现任职务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限村和社区工作人员应聘的岗位需提供)

10、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

四、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资格审查工作进度和效率,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当地防疫工作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资格复审,进场时需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检测为37.3摄氏度以下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2、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3、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承诺书》并亲自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4、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6、《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7、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

1.2021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表

2.2021年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表.xlsx

2021年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