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21X6/2021-00291 |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6-03 15:36:09 |
名 称:宝渭政发〔2021〕11号关于张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渭政发〔2021〕11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2021年5月31日渭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张韬同志为渭滨区信访局局长;
岳琼同志为渭滨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李拉田同志渭滨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因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区乡村振兴局,相关人员领导职务自行消失。
特此通知。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