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35575W/2021-00254 发布机构:区发展改革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6-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及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发布时间: 18:13:33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一)基本现状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为核心,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全市民政事业呈现出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困难群体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一是不断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按标施保。现有城市低保对象8.3万人,保障标准由2005年底的每人每月120-140元增加到2010年的每人每月302-322元,月人均补助由70元提高到212元,累计发放保障金7.5亿元。2007年7月启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8.79万人,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元,月人均补助由50元提高到100元,累计发放保障金4.8亿元。二是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快速提升。不断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先后筹措1.7亿元,新建了12所县级中心敬老院和6所区域性敬老院,新增床位4800张,集中供养率由2005年底的25%提高到了55%。五保供养标准每年按照10%的速度递增,达到了3200元/人·年,累计投入资金3545万元。三是社会医疗救助逐步完善。累计实施社会医疗救助17.8万人,发放救助金8865万元,对12.6万人资助“新农合”参合金253.1万元,对3.7万人实施日常救助748万元。四是临时救助制度启动实施。2010年制定了《宝鸡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每户给予2000元以下的救助。五是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全市累计下拨救灾资金9亿多元,发放救灾衣被6万余件(床),救助灾民 75万余人次,完成灾民建房3.26万户,农民安居工程为2424户困难群众新建了住房。2008年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累计募集社会捐赠资金4278万元。六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加强。新建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扩建了陈仓区、岐山县、凤翔县、眉县、太白县、千阳县等6个县级救助管理站,新增床位750张,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2万余人(次)。
  ——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优抚群体生活得到有效
保障。一是双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2007年我市成功取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2010年再次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太白县、凤翔县、眉县、凤县、麟游县、陇县等六个县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县称号。二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5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累计发放补助费和优待金3亿多元;共对1523名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251万元,为854户优抚对象新建了住房,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问题。新建了6所休疗中心,扶风县休疗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三是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共安置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义务兵5678名,其中实行经济补偿安置878人,兑现一次性经济补助费1830.87万元;完成了321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军休人员生活和政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市军干所荣获“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单位”。改扩建了市军事供应综合楼和餐厅,较好的完成了过往部队饮食饮水供应任务,市军事供应站荣获“全国军事供应先进单位”。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特殊群体利益充分保障。一是社会化养老步伐加快。改扩建了市社会福利院,新建了渭滨区、岐山县、凤翔县等3所县级福利中心,批准新办了姜炎、德来寿、博爱、福乐等4所民办福利养老机构,全市现有福利养老机构9所,共有床位1887张,全市老年人床位拥有率为3.8‰。二是残疾人福利事业积极推进。新建了市儿童福利院,供养了288名孤残儿童;“明天计划”共为306名孤残儿童进行了手术治疗及康复训练;“爱心希望—走进宝鸡”活动对23名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实施了先天性心脏病手术,为96名贫困家庭肢残人员免费安装了假肢。全市现有70户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2200余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5%。三是福利彩票发行大幅增长。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由2005年的164个增加到现在的340个,累计发行福利彩票5.7亿元,共筹集福彩公益金1.83亿元,有力的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完成了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一次成功率达到99.72%,治理“尾留村、难点村”8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成果显著。新建和改扩建城市社区项目149个,2008年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实施农村社区建设项目362个,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三是社区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社区工作人员月人均工资待遇由2005年500元左右增加到现在的1000元左右,工作人员队伍步入了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轨道;积极推进和谐社区示范城区创建工作,金台区、渭滨区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10个社区荣获“全国减灾示范社区”。
  ——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服务社会能力显著提高。一是社会组织管理得到加强。新增各类社会组织51个,全市社会组织达到816个。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及自律诚信建设活动,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区划地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顺利将扶风县揉谷乡移交杨凌示范区,完成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力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三是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成就。不断扩大火化区域,火化区人口达到10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7%,每年火化遗体5000多具,火化率86%。全市现有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等殡葬事业服务单位23个,公益性公墓(含公坟)2380多处。四是婚姻登记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推进县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现了网络化登记,市婚姻登记管理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窗口单位”。五是收养登记和涉外送养规范进行。全市共办理港澳台收养2例,国内收养90例,向12个国家送养了孤残儿童,切实维护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送养儿童的健康成长。
  ——乡镇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完成了149个乡镇(街办)民政工作站建设,共选配专职民政干部449人,落实办公场所4864平方米,同时投资150万元,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基本达到了“三有四全”的规范化建设标准,为提高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民政中心地位不够凸显,部门配合和社会参与意识不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日益增长的需求。民政法规建设滞后,执法队伍、执法手段不健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资金保障依然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较慢。由于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底子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基础设施仍然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工作经费与民政对象保障资金仍然不足,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和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是民政力量依然不强,统筹发展难度较大。近年来,民政业务不断拓展,但民政部门编制多年未增加,一人身兼数职比较普遍,乡镇民政工作站多为兼职,且干部队伍趋于老龄化,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民政业务繁杂,各项业务独立性较强,在统筹城乡发展上,制约“瓶颈”多,城乡、地区差异大,难以整体统筹推进。
  四是改革创新力度不够,信息化建设比较慢。民政工作的改革力度、管理方式、服务手段和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不够与时俱进,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民政服务对象范围广、人员多,统计、查阅、跟踪管理的工作量十分庞大,民政信息化网络建设缓慢,现代化、网络化管理效率不高。
(三)形势分析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将保障民生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而给以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的民政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科学发展观新理念的提出,为我国率先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全面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指明了一条新途径。国家西部大开发第二个十年规划、小康社会建设十年规划和关天经济区十年规划的出台,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难得的历史机遇。全省第十九次民政工作会议胜利召开,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和省政府签署了《贯彻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陕西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协议》,中省提出的关乎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涵盖了民政工作。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的坚持“四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推进“率先发展八大工程”等战略思路,都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总之而言,民政部门承担着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能,在全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平衡稳定机制作用,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意义重大,民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二、“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四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利”的职责,以“规范、创新、拓展、提高”为基本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功能,加快改革步伐,统筹推进城乡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宝鸡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扎实践行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确保民政价值取向、管理服务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
     ——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民政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执法队伍和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内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动员、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凝聚合力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发展。从全市不同地区民政事业发展实际状况出发,有针对性的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民政发展思路和突破方向,坚持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民政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坚持监管并重,全面整体推进。在不断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完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减灾及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增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高效运转,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实现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使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更加科学,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发展后劲更加坚实,为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十二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是: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各项社会救助
制度,健全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提高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水平。
  1.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全面落实《宝鸡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宝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机制,成立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机构,规范程序,形成机制,为低收入家庭在各职能部门获取救助、享受优惠政策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农村低保在水、电、有线电视、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就业援助等方面的配套优惠政策。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保障对象信息化管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到2015年,城镇低保人数增加到8.7万人,保障标准达到485元,月人均补助达到309元;农村低保保障人数达到20.5万人,保障标准提高到2400元/年·人,月人均补助达到170元。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按照年15%的自然增长率提高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到2015年,全市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达到6040元/人·年,基本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坚持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相结合,新建10所区域性敬老院。到2015年末,全市保留县级中心敬老院12所,区域性敬老院15所,敬老院床位数达到651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在居家供养的基础上,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五保供养服务站,由政府出资,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生活问题,在全市形成一所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建立五保供养机构管理服务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强化敬老院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制定《敬老院管理服务办法》,加强管理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广泛开展规范化创建示范活动,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3.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操作统一”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均等服务。修订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坚持“病前、病中、病后”相结合的救助办法,救助对象向城乡低保户倾斜,在起付线、救助标准上城乡居民均等对待,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给予救助,适当提高救助比例,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积极做好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衔接,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低保对象的门诊费救助标准,探索建立城乡特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力争十二五期间社会医疗救助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
  4.完善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积极实施《宝鸡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和救助面,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完善临时救助管理,规范救助程序,帮助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群众解决特殊生活困难,缩小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困难家庭在获得救助方面的差距。新建4所县级救助管理站,县区救助管理站实现全覆盖,全市救助管理站床位数达到1150张。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建立以救助站为主、以志愿者、警察、城管等为辅的救助网络,加大救助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救助工作水平。
  (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健全以备灾减灾、灾害应急响应、灾民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应急动员为主要内容的防灾减灾体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1.健全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救灾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救灾工作职责,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制度,建立救灾资金随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按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投入长效机制。规范灾区恢复重建和灾后生活救助工作,实行受灾倒房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并逐步提高倒房重建补助标准。全面推行灾民救助卡和花名册制度,及时安全转移受灾区域的群众,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指导受灾群众积极抗灾自救,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2.完善灾害应急响应制度。完善覆盖市、县、乡、村的救
灾应急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健全重大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制、灾情会商、评估发布制度,规范各项应急工作程序,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加快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力争新建11个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形成决策科学、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市、县联网,充分发挥其整体效能作用,提高救灾应急管理水平。
  3.提升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健全救灾物资储备、采购和动员机制,确保救灾应急物资及时运达灾区。建立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教育体系,市综合减灾科普教育培训基地建成投用。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城乡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十二五”期间,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投用,启动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力争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县、乡、村设立应急避难场所(点),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个以上。
4.加强社会捐助管理工作。完善社会捐赠互助体系,建立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进一步规范救灾捐赠工作,在全市城乡社区建立接收捐赠物资站点,完善捐赠物资接收管
理制度,推进救灾工作的经常化和社会化。
  (三)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以老年人、孤儿、残疾人为主的补缺型福利事业,积极发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惠型福利服务,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以孤儿养育、老年人和残疾人服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推进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最大限度地满足“三无”人员、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十二五”期间,力争新建2所市级老年公寓(其中1所市级民族老年公寓)、12所县级老年公寓和9所民办福利养老机构,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12000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20‰。
  2.健全孤残儿童保障制度。加强市儿童福利院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市儿童福利院二期、凤县儿童福利院和陇州孤儿院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适时调整孤儿供养标准,使家庭寄养、机构供养的儿童生活标准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救助保障机制,积极实施“明天计划”、“爱心希望—— 走进宝鸡”等医疗救助项目,使所有适应手术治疗的残疾孤儿、贫困家庭儿童都能得到及时医治康复,最大限度的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收养登记和涉外送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按照“优先国内收养、适量国外送养”的原则,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和涉外送养工作,切实保障被收养和送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3.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强福利企业监管,确保残疾职工福利待遇落实到位。推行免费为革命伤残军人、贫困残疾人和老年人装配假肢和矫形器具,提供助行、助听器械服务。进一步理顺福利彩票发行体制,不断加强发行网点和队伍建设,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福利企业总数达到100户,安置残疾职工4000人以上;全市85%以上乡镇设立福彩投注站,投注站(点)总数达到400个以上,福利彩票销量额每年递增5%-10%,争取2015年突破2亿元,年人均购买福利彩票达到55元。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务创新,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管理和服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以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军地协调、分级负责、部门牵头、社会参与的双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全力支持部队建设,积极做好驻军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推进智力拥军、行业拥军、科技拥军、社区拥军,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加强军地双方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水平,力争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各项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优待差距,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大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力争新建和改扩建市、县复退军人休疗中心11所,全市休疗机构床位数达到500张,年休疗复退军人达到3000人以上。加强休疗服务管理,推动休疗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力度,争取新建、改建3所烈士陵园。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强化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60%以上,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90%以上,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4.强化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新模式,完成市军休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投入使用,完成国家下达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加快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房改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待遇,使其更多地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强化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改造市军干所、市军干二所配套设施,深入开展“和谐军干所”、“和谐军休家园”和“星级军休所(中心、站)”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市军供站综合楼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努力把市军供站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快速反应保障单位。
(五)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成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次成功率保持在99%以上。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力争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达到100%, 30%的行政村实现网络村务公开,50%的行政村达到示范样板的标准要求。
2.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大力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建成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站点为补充的城市社区服务设施网络;重点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功能利用,努力实现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战略目标。“十二五”期间,在城市新建12个县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75个示范性社区室外活动广场、1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39个社区服务站,农村新建114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和106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3.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使社区服务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建成市、县联网的社
区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努力实现社区服务的网络化、社会化、市场化。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力争到2015年,全市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5%以上。大力推进以社会救助、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倡导“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动员驻社区的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以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完善地名区划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和法制健全、执法规范、监督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重点培育行业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放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登记注册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消除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空白县区。加强政策扶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途径,推进行业协会改革,扶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创新社会组织党建体制,积极推进“三位一体”的领导体系,理顺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社会组织主要工作人员专职制度,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依法自主开展活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建成宝鸡市社会组织管理网站,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到 2015年,争取全市社会组织达到 900个以上,诚信自律合格率达到90%以上,30%—40%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社会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
2.加强地名区划管理。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巩固提高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成果,完善界线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关天经济区行政区划调整新途径,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界线联检工作,建立健全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界线纠纷应急调处机制,及时调处边界争议,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十二五”期间,完成市级地名规划,在市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商场、大酒店、公园景点等公共场所安装触摸式电子屏数字地名查询系统。
3.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大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新
建和改建12个县级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中心。积极协调、探索建立与计生等部门协作的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合署办公、“一站式”服务制度,推行新婚夫妇婚前健康检查,婚检率达到90%以上。开展婚姻登记网络化服务,建立婚姻服务网站,开拓婚庆服务市场,规范婚庆服务管理。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所有婚姻登记中心全部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争创2个“全国婚姻登记窗口示范单位”。
4.加强殡葬改革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扩大火化区域,规范公墓管理,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大力推行殡葬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基本殡葬政府付费制度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制度,推行城乡特殊困难群体、优抚对象亡故人员火化补贴制度,制定出台《宝鸡市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到“十二五”末,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不含西山地区)、岐山县、凤翔县、扶风县、眉县全面推行火化,千阳县、陇县、凤县、太白县、麟游县局部推行火化,火化率不断提高。争取新建、改扩建市殡仪馆和10个县(区)殡仪馆,基本达到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标准。全市经营性公墓数量控制在15个以内,市区和川塬县建设7个乡镇(街办)级公益性骨灰堂(楼),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2处公益性公墓。积极改革土葬,开展平坟还耕,坚决制止乱埋乱葬行为,着力治理“骨灰装棺二次葬”,基本实现耕地无坟化。
  四、保障措施
  实现“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是抓住当前重要发展机遇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利用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改革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民政事业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强化科学有效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构建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各级政府将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中来思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部署,深入调查和着力研究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政府对民政工作的主导作用。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各项民政资金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对必须依靠财政投入的资金,在足额预算安排的基础上采取财政”兜底”的办法,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波动水平相适应。在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的基础上,落实捐赠的税收减免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兴办公益、慈善、福利事业的支持政策。完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员机制和参与机制,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适应民政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认真研究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国家和省上相继出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规范和保障民政事业的发展。以保障“三个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探索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管理各项民政行政事务,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充满生机的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管理体制和民政企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现代化制度,使福利企事业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通过转换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对福利院实施社会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民政企事业单位自身活力,促进民政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和提高。健全民政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考核办法,强化行政效能督查督办,在工作中完善管理,在管理中优化服务,树立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建立现代民政工作运行机制。以“信息化民政”建设为手段,把信息化建设延伸到乡镇基层民政,推进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民政管理科学化,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建立完善一站(宝鸡民政门户网站)、一平台(社区服务平台)、十大信息系统(灾情管理软件系统和救灾物资捐赠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城乡社区信息系统;民间组织信息系统;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军休信息系统;地名数据库;公民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建成市、县、乡镇(街办)三级VPN专用通信平台和安全防护系统,实现民政信息化网络管理,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市的民政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五)建立强势民政队伍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适当增加市、县两级民
政部门人员编制,解决乡(镇)民政工作站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大力实施民政系统“人才振兴”工程,培养一批综合水平较高的与业务需要相适应的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灾情报送信息员、婚姻登记员、社区干部、村委会干部和基层民政干部,每年培训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600人,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工作站为基础的市、县、乡(镇)、村(社区)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市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宝鸡市“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纲要)


(2011—2015年)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宝鸡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照《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和《陕西省“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结合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着眼全市防灾减灾全局,立足解决防灾减灾综合问题,重点加强多灾种的综合性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协作能力建设,强调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工作各个阶段,全面整合各方面的减灾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规划是未来5年(2011—2015)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发展蓝图,是各级政府部门指导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审批和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出台防灾减灾领域相关举措的重要依据。
  一、 全市综合防灾减灾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
综合防灾减灾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核心内容,列入了工作计划、提上了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抓出了成效。2006年4月《宝鸡市“十一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区、市级各涉灾职能部门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大力加强综合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各主要灾种的测、报、防、抗、救、援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损失明显下降,人为致灾因素得到有效遏制,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灾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日趋健全完善。市国际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成功地组织了每年的灾害趋势预测和综合防御对策研讨活动,有效地开展了“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期间的综合防灾减灾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尽职尽责,按照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各企事业单位的防灾减灾“三落实”责任制不断加强,在应对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灾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正在稳步地向基层和社区延伸,并日趋健全和规范。
——灾害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市级各涉灾职能部门先后颁布实施了《宝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20多部涉灾应急处置预案,形成了相对完整配套的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并结合实际开展了有针对性地防灾演练。全市水利、气象、地震、国土、安监、交通等部门,分别构建了具有行业特色的防灾减灾体系和系统,并逐步向联网联防方向发展。各行各业的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防灾减灾成效愈加显著。
——综合防灾减灾科技文化传播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宝鸡综合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基地被陕西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和省科协联合命名为第二批“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在此基础上,该基地新建扩充项目又跻身于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震局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获得了中央资金支持并已开始组织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灾害风险管理项目在宝鸡率先实施,宝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考察团对日本和澳大利亚的考察访问,中德(宝鸡)综合减灾研讨交流系列活动的圆满举办,都对拓宽全市防灾减灾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起到了促进作用。《综合减灾指南》、《宝鸡减灾必读》、《宝鸡市民应急减灾手册》等一大批防灾减灾图书的编印发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综合减灾工作讲习培训班”和“社区减灾平安行应急减灾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大型宣教培训活动的相继举办,以减灾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为标志的防灾减灾“五进”工作的深入开展,都为传播灾害预防文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综合防灾减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得到鲜明彰显。全市性大规模的综合防灾减灾活动开展20年来、特别是“十一五”防灾减灾规划实施以来,全市每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都呈现了稳定增长的态势,其增长幅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而因灾造成的损失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却呈现了稳中有降的好势头,尤其是偏重灾害年的人员伤亡与过去同比显著减少,正常年份有望做到部分灾种人员伤亡“零的突破”。与此同时,全市在全国先后赢得了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和文明卫生城市等多项与防灾减灾关系密切的殊荣,全市已有12个社区跨入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行列,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日益得到鲜明彰显。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尽管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为防灾减灾工作付出了巨大努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为防灾减灾事业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但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仍需完善,特别是基层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建设滞后,不能适应防灾减灾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基本法尚未出台,给地方性综合防灾减灾行政法规和条例的制定带来不便。
——在灾害形势严峻、灾害风险加大的情况下,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不足。江河防洪标准偏低,城镇防洪排涝建设速度严重滞后,水库安全度汛状况令人堪忧,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且难防难治。
——各级防灾减灾投入不足,造成物资储备、应急装备和通信手段均较为落后。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贡献率偏低,高新技术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的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不高,与社会需求和公众愿望不相适应。
——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地震应急和医疗卫生等专业救援力量相对薄弱;各类灾害信息员队伍和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知识技能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依法参与防灾减灾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并将防灾减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政府工作的优先事项,使防灾减灾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现。经济社会保持平衡较快发展,为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物质保障。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地参与防灾减灾,为做好这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国际社会高度关注防灾减灾,为引进和吸收国际上的先进理念、管理手段和技术成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些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防灾减灾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十二五”时期是防灾减灾工作面临机遇和应对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一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时空分布、频度和强度都出现了新的变化,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日显突出;二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人口和财富向城镇聚集,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经济社会对自然灾害影响的放大作用日益显现;三是除大震巨灾外,因灾死亡人数虽呈明显下降趋势,但直接经济损失却呈增长态势,因各种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48%,平均每年约有五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被自然灾害损失抵消。有鉴于此,足见防灾减灾形势依然严峻,防灾减灾事业任重道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种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始终坚持防灾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依靠健全法制、依靠科技创新、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和灾害救助能力,重点加强保障民生的各项综合防灾减灾工程和项目建设,着力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知识技能,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支撑,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努力建设具有一流水平的防灾减灾工程,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筹规划综合防灾减灾各个方面的工作,着眼长远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先解决影响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增强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抗灾能力和营造市域中心安全保障作为重中之重,立足当前实际、面向未来发展,全力推进全市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
  ——预防为主、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项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集中解决好各级最迫切、最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协同推进各县区、各涉灾部门和各灾害管理环节的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负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通盘运筹、多措并举,重视综合防灾减灾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普及推广,加快防灾减灾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化进程。
  (三)规划目标
  ——提高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降低经济社会的灾害脆弱性,使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明显下降,各级政府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明显提高,城乡基层灾害设防水平和城镇区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知识技能明显增强,各种灾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明显降低。建立全市民政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成市县(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全面提高全市备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救灾物资储备可同时保障3—5万受灾人口的基本生活救助,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保证受灾群众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临时住所、医疗卫生救援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全市再创建10—2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市各级各类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000—8000人左右。
  ——降低风险。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十二五”期间完成3万户以上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的准确率,提升突发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覆盖面,增强防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能力。建立完善到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体系、地质灾害信息网络体系,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整治和对居住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大而又不宜治理地段的居民搬迁避让力度,促进人与地质环境协调。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抓好新建民居住房抗震设防措施的落实,积极推广抗震设防新技术,建设各级避难场所,不断提高城乡综合抗震防灾能力,逐步达到基本具备抗御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能力,其中宝鸡市区达到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防汛抗旱保安全体系,以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支撑,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防洪减灾体系。全市主要江河达到防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标准,全面启动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使市区和人口密集的城镇防洪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加大城乡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以水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林业病虫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建设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实现森林火灾防控现代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减少损失,增加投入。到“十二五”末,自然灾害百万受灾人口死亡数低于6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4%以内,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建立稳定和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加大基础设施与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宣传教育与人才培训的经费投入。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地面监测台网密度,推进监测预警平台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开发,建立健全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自然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提升各级灾害防范能力。
  开展区域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灾害频发易发县区自然灾害风险图,开发相应的数据库管理软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小区划工作,进行重大工程项目的灾害风险综合评价试点并逐步全面推开。
全面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风治沙、森林草原防火、农林病虫草鼠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水库、滑坡体等危险区域综合治理,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防灾抗灾能力。
逐步构建和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鼓励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管理,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协同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强城乡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统筹协调城乡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将防灾减灾与城乡区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城乡建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系统的抗灾设防标准,加强城乡交通、通信、电力、排水管网的防灾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宝鸡作为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城镇群、各级各类经济开发区、工矿企业园区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城市燃气、供水、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力度,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地搞好应急避难场地建设。开展城市和城镇群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示范,探索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的新模式。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使防灾减灾工作和扶贫开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
  (三)加强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和应急队伍建设。各县区、各涉灾部门要结合自身救灾业务工作特点,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应急队伍,将公安消防队伍建成各级政府的综合救灾队伍。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形成专业齐全、人员稳定、协调统一的自然灾害救助力量。
  加强救灾技术装备建设。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求,以提高灾情采集与传播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应急通讯装备、救灾专用车辆、救灾办公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
  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扩大救灾储备库覆盖范围,完善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提高救灾物资使用效率。
  加强灾害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依托宝鸡综合减灾与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培训基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灾害应急救援模拟训练基地并形成资源共享的联防联动机制,大力推进专业化、集成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
  (四)加强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应对能力建设
    加强政府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综合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级预案的相互衔接与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各级政府综合应对能力。建立政府支持下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保险体制和机制,完善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和具体的配套措施。
    加强灾害应急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及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救灾捐赠、志愿服务、灾后重建等方面的联合动员机制和救灾协同联动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防灾减灾。
  加强基层和区域防灾减灾组织在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内外、省内外和市内外的学术交流和技术推广,共享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实践经验和先进技术成果。
  (五)加强灾害评估和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灾害评估能力建设。围绕各类灾害特别是重特大自然灾害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社会经济后果、救助能力需求及救助效果的综合评估,加强标准规范、支撑平台和工作机制建设,提高灾情综合分析评估能力。
  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提高灾后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和产业、组织系统、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需求评估、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技术保障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提高恢复重建监管水平。加强受灾群众心理援助,建立灾后心理干预志愿者队伍。
(六)加强综合防灾减灾信息资源共享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化建设。在已初步建成的全市各主要灾种综合信息系统基础上,加强和保障综合防灾减灾信息集成与互联互通、各类信息资源共享、智能处理与协同工作,推动各涉灾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合作,为逐步实施“数字减灾”工程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防灾减灾先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和卫星多媒体通信广播系统在防灾减灾中的应用,推动区域卫星减灾应用机构建设,提高地方卫星减灾应用业务与联动能力。
  (七)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防灾减灾基础与应用研究。根据市情和灾害发生演化的机理、趋势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特大灾害链形成过程和系统对策的综合研究,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落实地方各项综合防灾减灾措施和促进节能减排的应用研究,为有效地预测预警预防各类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与损失评估、紧急救援与指挥调度、恢复重建规划与实施、动态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引进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应急通信、救援设备、救灾物资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
加强综合防灾减灾领域的交流与协作。支持和推动市属和驻市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防灾减灾科技平台建设,协调和推进宝鸡文理学院“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陕西省重点实验室”业务能力建设。广泛开展灾害发生机理、灾害风险防范、应急决策指挥、高新技术集成应用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显著提高全市
防灾减灾领域的科技支撑水平。
  加快推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增强防灾减灾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综合防灾减灾信息产品服务水平。完善防灾减灾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发挥地方优势,协调和鼓励驻市中省企业研发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防灾减灾产品与装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发挥市场在防灾减灾产业化中的作用,通过防灾减灾产业化示范推动,带动地方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高。
(八)加强防灾减灾文化传播能力建设
  把防灾减灾文化建设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把防灾减灾文化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
  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文化素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加强中小学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支持和扶助宝鸡文理学院防灾减灾专业教育体系建设,抓紧培养防灾减灾急需紧缺人才。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动涉灾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公众灾害应对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平台建设。举全市之力,集群贤之智,把我市综合减灾与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好、管理好,使其成为宝鸡“全国发展与综合减灾示范区”和“国际减灾与灾害管理示范点”建设不断开拓前进的新亮点。支持和协调岐震文博苑和地震主题公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使其成为开展防震减灾科技文化交流的一块园地。
  四、重大项目
  (一)宝鸡市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建立面向快速应急响应的宝鸡市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以耦合的方式链接各相关涉灾部门的业务系统,并与国际和国内先进技术水平接轨,实现全市自然灾害、技术灾害、环境灾害和其他各种风险因素信息的共享与无缝集成。建设各级政府部门、专家团队和社会公众之间的灾害风险沟通平台,实现灾害风险信息的实时获取和快速处理,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灾害风险信息服务。
  开展全市主要灾害风险和防灾减灾能力调查,制定符合宝鸡实际的综合灾害风险和防灾减灾能力调查指标体系,对调查获取的信息进行集成与分析,建立灾害风险隐患与防灾减灾能力数据库,通过由单一灾种风险评估到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频发易发地区灾害风险图和全市灾害风险区划图。
  完善全市各类灾害的灾情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灾情信息的采集上报、分析处理和产品制作能力,强化数据的质量控制和系统安全保障,为政府部门科学有效地指导防灾减灾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自然灾害四级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配合国家和省上民政部门,建设标准统一、接口完善、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纵向贯通中央到地方、横向覆盖各相关部门。构建全市范围内覆盖到城市街办和农村乡镇的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处理与共享平台,综合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实现各类灾害应急救助信息获取、采集、传输的集成化管理和综合运用。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县(区)—乡(镇)五级应急通讯平台,综合利用固话网、移动网、专业网、互联网、卫星网建立多网融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和物资调运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和物资调运等各类信息的及时发送和传递。
构建集灾情信息处理与发布、应急联动、视频会商、远程指挥和语音调度等多种业务模式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即时信息高效处理、互联互通与指令的快速传达。构建灾害损失评估与辅助决策支持平台,基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对灾害强度、规模、发展态势和影响程度做出科学预测和判断,实现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全过程的系统管理和辅助决策。
根据国家和省上规划要求,全市新建1个市级和2个县区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其中市级应急指挥系统投资496万元,每个县区级应急指挥系统投资254万元,总投资1004万元。
  (三)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根据国家民政部制定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改扩建和新建1个市级救灾仓库和10个县级救灾仓库,其中市级仓库建设投入1350万元、每个县级仓库建设投入各325万元,总投资4600万元。在此基础上,全面加强基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优化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和运输调配体系。到2015年,救灾物资储备能达到满足50年一遇重大自然灾害的需求,同时保障1万受灾人口的基本生活救助,保证灾后12小时之内使受灾群众能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临时住所和医疗卫生救援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四)应急避难场所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
  建立市区综合应急避难场所。结合城市布局和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域或人员密集区域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能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避难和集中性救援、并承担应急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作用的城市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实行“一场多能、综合利用”的原则,按照不同灾种应急避难的特殊需求,配置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基础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提供查询、检索和空间可视化显示功能,实现对应急疏散和转移安置的辅助决策支持。
  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按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市城乡社区范围内再创建10—2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同时积极做好已获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殊荣的12个社区的巩固充实和查漏补缺工作。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十二五”期间要在全市城乡大部分社区内,建立居民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适当配备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配备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编制社区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避险救灾演练,建立社区防灾减灾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并进行必要的讲习培训。
  (五)综合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培训工程
  建设综合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培训基地。用2—3年时间集中精力建成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的市级综合减灾与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培训基地,发挥科普宣传、互动体验、教育培训、实战演练和综合服务等功能。与此同时,结合市县区已有的其他宣传教育设施,增加或完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培训的功能,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书报刊等载体,普及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继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网一员”群测群防体系。用3—5年时间,完成各级灾害信息员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包括登记备案、岗位管理、业务培训、职业资格鉴定等内容的系统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开展乡土自然灾害防御科普教材编写工作,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在初、高中设有防灾救灾方面的课程,在小学课程中涉及到防灾救灾的内容。
  建设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网络平台。收集整理和利用国内外现有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资源,建立防灾减灾文化公共宣传教育资源数据库和专家资源库,建设防灾减灾数字图书馆,开发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在线交流和远程教育等功能。
  开展防灾减灾文化教育活动。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编写适合不同群体的防灾减灾教育培训教材,组织形式多样和注重实效的防灾减灾知识传播和专业性继续教育活动,总结汲取重大自然灾害应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开展各类灾害的应急演练,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教育,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面对灾害的自救互救技能。
  (六)水旱灾害综合治理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
  建设各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根据实际需要,新建水情分析中心,更新改造报汛水文雨量站,新建工情分析中心和险情移动采集站,新建旱情分析中心和旱情信息站以及固定和移动的墒情采集站,组建光纤通信网络和防汛抗旱异地视频会议系统,规划建设江河流域洪水预测预报和渭河枯水季节径流预测预报系统,建立旱情综合分析评估、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环境监测预估系统,缩短预报时间,增长预报有效预见期,提高预报精度。
  实施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渭河、千河、石头河、嘉陵江的抗洪设防标准,切实做好山区县的山洪灾害和市区低洼地带城市内涝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维修保护和水源地串联工作。
  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洪水既是一种灾害,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自然资源,要通过兴利除害、化害为利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开发利用洪水、地下水和其他水资源,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效益、灌溉效益和生态效益。“十二五”期间,新增供水能力1.6亿立方米,新增、改善和建设节水灌溉面积共80万亩,新修和整修加固堤防共130公里,治理病险水库29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09.6万人。
  (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减灾对策实施工程
建立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完善灾害性天气早期预报预警系统,建成气象灾害应急服务综合显示平台,实现灾害性天气的精细化预报及服务。建设和完善农村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完善农业气象指标体系,细化粮经作物产量预报和年景预报。建成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系统,研发适合复杂地形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技术。建立先进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多部门信息共享系统,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基层应急处置,完善应急移动气象台和灾害性天气现场直播系统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实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区域综合防灾减灾对策,倡
导低碳生活、发展低碳经济。
  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面向需求,以渭北优势果业区人工防雹增雨体系建设为基础,围绕关中西部特色农业产业带发展需要,建立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基地。依靠科技,完善加密监测站网,补充人影作业指挥专用天气数字雷达,建立和完善高炮及新型火箭等多种作业手段相结合的作业系统。统筹规划,完善作业布局,建成标准化站点,实行规范管理,加大作业力度,实现人影工作由传统的人工增雨防雹向农业防灾减灾、空中云水资源开发、重大社会活动保障和为生态建设服务等方面转变。
  (八)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和脱险搬迁避让工程
开展重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对威胁城镇、重要设施、铁路及公路交通干线安全、危险性高的重点地质灾害进行全面勘察、科学评估,分期分批地实施综合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基础调查,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十二五”期间,在进一步勘测调查的基础上,落实全市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措施,做到无一疏漏、不留死角;同时,对5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彻底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段居民的脱险搬迁。对居住在宝鸡至眉县北塬滑坡地段和太白、凤县、麟游、陇县等山区县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实行移民搬迁工程,迁安工程要进行科学选址和认真的气候环境可行性论证。“十二五”期间,对引渭渠98公里塬边渠道以下受崩塌和滑坡威胁的全部群众分期分批实行脱险搬迁,同时要抓紧完成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迁安任务。搬迁后要采取植树造林和护坡加固等措施,切实保护边坡的稳定性。
  (九)生物灾害防治和“绿色宝鸡”创建工程
  开展农林病虫草鼠害防治。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对严重影响全市农业、林业、畜牧业发展的各种病虫草鼠和其他灾害进行科学有效地防控。严格出入境检疫制度,提防外来物种入侵带来的生态退化。积极推广无公害防治技术,采取生物灾害生物防治的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防治工作对区域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
继续开展“绿色宝鸡”创建活动。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是实施山川秀美工程的根本措施,也是建设“绿色宝鸡”的一项长期任务,功在当代、惠及千秋。要总结多年来开展“绿色宝鸡”创建活动的丰富经验,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把全市城乡“植绿、播绿、点绿”工作抓紧抓好,使全市人均公共绿地占有面积保持在10平方米以上。
做好森林和草原荒坡防火工作。加强全市森林、草原和荒  坡防火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对火险天气、火险等级的预测预报和火灾地面监测系统。健全防火组织指挥系统,使Ⅰ、Ⅱ、Ⅲ级火险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基本实现重点火险区的“四网两化”,实现重点火险区不发生重特大火灾、林火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全市每年一般性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10—15次左右的目标。
  (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
  实施碧水蓝天工程。继续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继续坚持工程建设中的“三同时”原则,广泛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市区环境质量Ⅱ级和优于Ⅱ级的天数要达到85%以上;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65%;占国土面积15%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继续得到切实保护,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
  强化环境监管能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现有水平,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率大于85%,排污许可证发放率大于95%,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其中放射源申报登记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对各种违法违规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并通过媒体曝光起到警示作用。
(十一)防震减灾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程
树立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大震巨灾理念。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是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宗旨,要立足市情实际,总结记取汶川地震的经验教训,坚持全面预防观,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在目前对破坏性地震尚无法进行准确预测预报的情况下,只有走综合防御之路,通过震前有效预防、震时正确避险、震后应急救援,不断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
  “城市高风险,农村无设防”是当前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要在大力提高城市抗震抗灾能力的同时,密切关注农村民居的地震安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农村民居实用化抗震技术研究,按照不同经济水平、地震环境、房屋类型和风俗习惯编制农村民居抗震技术规范和种类齐全的建造与加固图集;以遭受当地基本烈度地震时房屋不倒塌为目标,通过宣传教育、安全示范、工匠培训和建设农村抗震技术服务网等措施,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工程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资料库,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和监控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实时监控工作,开发利用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建筑行业的重大危险源监控装备和系统,不断提升监控能力和预警水平。
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组织开展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公路危险路段等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施与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工业园区内化工企业的布局进行整体规划,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跟踪督查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建立隐患整治档案,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十三)城乡消防安全和全方位安全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各级政府对城乡消防安全的领导。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防灾减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管理和协助消防监督的双重职责,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
  认真落实公安部下发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科普、普法、村官培训、城乡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新闻媒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要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活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根据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力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在切实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要构建全方位、多功能、覆盖全市城乡各个角落的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对各类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和社会治安风险的防范
与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综合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
  在业已形成的由市减灾委、减灾中心和灾害防御协会共同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市级综合防灾减灾机构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各县区综合防灾减灾机构并逐步向乡镇和街办社区一级延伸,重点解决好县区综合防灾减灾协调机构办事部门隶属关系问题。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建立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奖罚分明的管理考核制度,形成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和灾害应急救助协同机制,强化全市综合防灾减灾的整体合力,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适应工作需要。
  (二)推进法制建设,完善预案体系
  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国内外特别是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性防灾减灾政策法规体系,并针对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步骤,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抗灾设防和应急救援等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建设,为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要从地情和灾情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充实完善和修正各级各类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标准体系的构建工作,提高灾害科学管理、救灾物资装备和灾害信息产品等方面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多元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防灾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防灾减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使防灾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大对城市、农村和贫困、多灾地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审计机制。在建立财政支持的自然灾害保险机制的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事业的稳定的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为防灾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可靠的资金保障。
  (四)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信息系统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的实施,整体性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立防灾减灾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合理配置防灾减灾人才资源,调整充实和扩大市防灾减灾专家团队,支持宝鸡文理学院等驻市和市属高等院校拓展防灾减灾人才培养和教育的领域,注重防灾减灾科研与教育、工程技术、专业救援、行政管理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开展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志愿者队伍的综
合防灾减灾技能和水平。
  (五)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规划实施
  各级政府要把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制定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责任和措施“三到位”。规划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要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列入工作计划,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落实。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