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滨经济管理试验区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渭滨经济管理试验区服务中心遵循《条例》和《规定》,严格按照区政府的相关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要点和指标,逐项进行落实,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日常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注重政务公开实绩和时效,及时高效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了政务公开小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全体人员配合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对照《渭滨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渭滨经济管理试验区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是明确目标。按照区政府下发的《2021年渭滨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效,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工作任务,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指标。
三是加强审查,提高全办人员保密意识。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尽管渭滨经济管理试验区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
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重塑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等业务流程,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更高效地做好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过程性信息的公开力度,对过程性信息做到全面、及时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同时,严格按照《渭滨区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我办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