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084L/2022-01544 |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2-01-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渭滨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现将2021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或上传)信息96条,其中上传基层动态38条(被采用5条),发布政务审计信息53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条,单位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及内设机构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无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区审计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2021年公开的所有信息中,未出现和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也未发现任何保密信息泄密。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局暂无信息平台建设内容。
(五)监督保障
制定了《渭滨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审核公开制度》《渭滨区审计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从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明确相关负责人和日常管理程序,按职能职责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区审计局主要通过渭滨区人民政府网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承担,未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有关理论和政策学习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局领导专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布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把需信息公开完成情况纳入年终个人考核,确保信息公开主动性和及时性。二是固定专人负责局政务信息工作,定期统计个人信息上报情况,积极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理论和具体实操知识,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渭滨区审计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明确政务信息奖励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夯实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