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103056UH254214/2022-01552 | 发布机构:渭滨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2-01-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2021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要求的内容为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各项条例和指标,进行逐项对照,严抓落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加强日常考核,强调实绩和时效,围绕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本年度区政府办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订阅号、微博号、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0余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39条、政务动态1940余条、调查征集22条,政策解读21条,通过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渭滨发布”公开政务信息970余条,答复网民舆情204条,机构概况类信息5条。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区政府办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件,并在规定时限内,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规定的样式,以申请人指定邮寄方式进行了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区政府办在历年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再提标准,再固底线。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往发布的所有条目信息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整合,确保分门分类的发布信息,让网站用户获取公开信息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载体作用,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专栏设置,加大公开深度广度,继续做好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过技术手段简化了区长信箱等舆情办理机制,加快了办理效率。
5、监督保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创新政务公开监测评估手段,做好过程性、阶段性和终结性监测评价,推进评价主体多元化,务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创新监管手段,建设“渭滨区政务公开与网站管理”平台,根据《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设置监测指标,以区政府组成部门、镇街和区直单位为监测对象,实现政务公开数据及时统计、公开情况实时监管,栏目更新自动预警,初步落实工作有平台、监管有手段、数据有支撑、问责有依据。创新考核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全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坚持每月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每季度开展全区政务公开阶段性评估,将评估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以评促建,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应用普及力度不够。虽然区政府办按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及时公开了政府及公共服务信息,但是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使用率低,查询信息频次低,对于相关信息获取的需求度不高。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宣传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的做到政务公开为民服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使用率,让人民群众“有事不用跑,公开网站全知道”,在家使用互联网就能方便、快捷、准确的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让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