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9170917/2022-01582 发布机构:智慧城市治理监督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2022-01-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智慧城市治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7 09:06:0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按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强化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2021年我中心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及时更新、发布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确保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共主动公开78条政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相关内容。

(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渭滨区智慧城市治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心各股室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021年我中心共编写了78条信息。在保证公文数量的同时也严把公文的质量关,不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也兼顾了信息的精练性。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前,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对我中心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由拟文部门初审、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稿股室必须明确制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注明理由。报股室负责人并办公室审核是否符合规定,审核通过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签批。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我中心2021年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并由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制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各项措施,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和细则掌握还不够扎实;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还不够广。

下一步,我中心将通过以下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多学习政务公开先进部门工作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