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安全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09:24:31 浏览次数:

现将宝民发(2022)4号文件,宝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安全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养老机构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扎实细致开展安全摸底排查,请各养老机构主要从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预防自然灾害、食品安全、服务安全等六个方面进行逐项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管理防范水平和能力,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各养老机构安全运转。

请各养老机构于1月21日前,将安全摸底自查报告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报区民政局。民政局将于1月24日至26日对各养老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