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521X/2022-01526 | 发布机构: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2-01-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宝鸡市渭滨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宝鸡市渭滨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28号;电话:351752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渭滨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和医保工作“广覆盖、保基本、惠民生”的目标,不断提高日常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注重政务公开实绩和时效,及时高效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区医保局坚持将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并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着重加强实用性信息公开,公开了单位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工作动态等方面信息,及时高效回复市医保局、区政府“12345”投诉平台批转的工单等,并做到及时办理,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47条。公开的所有信息中,未出现和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也未发现任何保密信息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2年,我们将时刻紧盯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一是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巩固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确保依法主动公开事项权威、及时、准确、全面地动态更新。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升内容质量,增强影响力。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提高公布质量,严格按时间要求更新单位文件及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