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4867L/2022-03857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渭滨分局
发布日期:2022-10-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关于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09:38:37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中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固态聚合物电池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013日-202210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228659(法制督察与监督管理股

邮箱:1499974848@qq.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新建路东段29号生态渭滨分局(721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新型固态聚合物电池生产线项目

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43号

 

宝鸡中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43号,原陕西导航设备有限公司院内,东侧为航天小区,南侧为石坝河1组,西侧为区间路,北侧为宝光路。项目占地2500㎡,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0.04%。项目已于2022年8月9日取得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208-610302-04-01-525062)。本次项目(一期)建设内容:改造原有空厂房(原2号装配车间),将车间分为涂布区域、电芯装配区域、化成分容区域、仓库、办公区等,购置行星搅拌机、挤压涂布机、凹版印刷涂布机、辊压机、分条机、模切叠片一体机、极耳超声波焊接机、空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0.5Gwh新型固态聚合物电池。

 

废气方面: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态电池生产过程中,加强通风换气。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方面: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废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宝鸡市同济水务有限公司(宝鸡市高新污水处理厂)。标准未明确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指标分别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噪声方面: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噪设备空压机、涂布机、搅拌机等高噪声进气或排气管道进行阻尼与隔声处理,设置适当的消声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固废方面: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妥善处置(处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材料、废包装、废极耳、废极片、废隔膜等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规范相关台账、制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