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447G/2022-03393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7-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 16:38:46 浏览次数:

渭滨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教科文股直拨资金户(高新区财政中心):

根据宝市财办教〔2022〕99号文件精神,现将你区托管的八鱼镇和马营镇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第二批)94万元予以拨付。此项经费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除保障各中小学基本运转外,还要统筹安排用于保障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弥补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缺口,购置推进循环使用教科书工作所需的消毒、存储设备,改善饮水困难地区的师生饮水条件等方面。寄宿制学校增加的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食堂水、电、煤等能耗费用开支。各县(区)要将进城务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范围。请专款专用,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支出管理。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