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2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对渭滨区城乡低保相关信息予以公告,请予以监督。
附件:2022年8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公开表.xls
2022年8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公开表.xls
渭滨区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