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B29980629/2023-04086 | 发布机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1-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2年,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建成西部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聚焦城市管理和执法中心工作,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加强各类信息公开上报,全年通过各级媒体公开发布信息183篇,其中省市级81篇、区级媒体102篇,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成立了各项公开工作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的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主要信息公开平台为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审核程序执行,确保更新信息无误,个人隐私经过脱敏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监制,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6.建议提案。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政协提案21件,均按时办结回复,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8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对于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认识有待提高,意识有待加强,主动回应有待提高,解读的方式还不够多样。
2.改进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信息的梳理、归类、整合,突出重点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含金量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