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21X6/2023-04092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1-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被告人张小雷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钱宝系”案件)涉财产部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钱宝系”案件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现将信息登记核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核实对象
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参与“钱宝网”线上集资和“钱宝系”企业线下集资,且转入资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实际转入金额(仅指转入的本金,不包括收益)减去提现金额、消费金额为实际损失金额。无实际损失金额的集资参与人不纳入登记核实范围。
集资参与人实名注册多个“钱宝网”账户的,或同时参加线上、线下集资的,其转入、提现、消费及损失金额合并计算。
二、登记核实方式
本案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受损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程序名:“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信息登记核实,微信小程序启用时间:2023年1月5日9:00。
三、登记核实流程
集资参与人在微信小程序上实名注册并登录后,按照提示依次完成核实“钱宝网”账户名称、填写收款账户信息、确认集资信息等操作。
四、登记核实时间
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期限: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微信小程序暂停开放。
五、登记核实内容
集资参与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记个人身份、联络方式、收款账户等信息,并对参与集资情况进行核实,具体如下:
1.登记身份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
2.登记联络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填写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
3.登记账户信息: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收款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4.核实集资信息:对参与“钱宝网”线上集资和“钱宝系”企业线下集资信息进行核实。
六、登记核实所需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集资参与人应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
2.收款账户材料:为便于接收清退款项,集资参与人应准备本人名下银行卡,并将收款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录入系统。提供的账户应为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开立的Ⅰ类银行卡,并确保该银行卡账户状态正常。
3.集资参与人如对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展示的其本人集资信息有疑义,还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微信小程序公告栏中《关于“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中申请疑义的说明》)。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信息登记核实的结果将作为资金清退的依据。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并确保填写信息准确,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登记核实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或填写信息不准确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2.集资参与人须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对其损失金额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损失金额进行确认的,不列入资金清退对象。请集资参与人登录系统后,尽快完成损失金额的确认;如集资参与人对损失金额不予认可,请及时通过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提交疑义申请,以免影响资金清退进度。
八、注意事项
1.本次信息登记核实原则上应由集资参与人本人操作完成;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进行操作的,由代理人代为操作;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操作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微信小程序公告栏中《关于“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中代理事宜的说明》《关于“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中继承事宜的说明》)。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办案机关不会要求集资参与人通过其他途径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证据材料、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对信息登记核实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提交留言。
信息登记核实咨询电话:025-83577822。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10日,工作日9:00-1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