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103056UH254214/2023-04102 | 发布机构:渭滨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2023-01-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渭滨区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乡村振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工作公开类信息12条;项目资金公开25条;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公开条8。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乡村振兴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政务公开信息由各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二审,局主管负责同志终审,层层审核把关方可公开和报送,年终统一交档案室存档。
4、平台建设。我局未设网站和微博,开设有“渭滨乡村振兴”微信订阅号。一年来,我局严格落实新媒体建设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实时更新乡村振兴最新政策、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动态,全方位展示我区乡村振兴面貌。同时,按照区融媒体中心实时更新官方媒体重大新闻,大力宣传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年来,累计刊发各类宣传信息共计192条。
5、监督保障。我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占相应分值,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积极参加市级、区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单位有主管领导和具体业务负责人,主要负责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审核等工作。
6、建议提案办理。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共2条,其中区级提案2个。均按期给提案人予以书面答复,并当面征求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均已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上报的信息数量较少,被区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率低。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工作动态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能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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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