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4867L/2023-04234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2023-01-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关于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14:15:11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亿润源钛业有限公司钛材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30日-2023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228659(法制督察与监督管理股

邮箱:1499974848@qq.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新建路东段29号生态渭滨分局(721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钛材加工生产线项目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张家沟工业园

 

宝鸡亿润源钛业有限公司

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张家沟村,项目东侧为张陈路,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土崖,北侧为其他加工企业。项目占地2000平方米,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1万元,占总投资的12.6%。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本项目拟购置手推式打磨机、金属打包机、氩弧焊机等设备,建设酸碱洗车间、打磨间、机加车间、污染防治设施等钛材加工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钛板900t/a,其他钛材500t/a,钛电极300t/a。

废气方面: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酸、碱洗工序均在全封闭车间进行,产生的酸洗废气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碱洗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密闭打磨房,收集后的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其中,氟化物、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要求;碱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方面: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的原则布设给排水系统。项目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调节+中和反应+絮凝+多介质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入高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外排废水中氨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噪声方面: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应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优选低噪声设备,对水泵、风机、行车等设备采取设置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固废方面:严格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妥善处置(处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收尘灰、废千叶轮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槽渣、废槽液、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相关台账、制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需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