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2954/2023-04077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0:51:29 浏览次数:

当前疫情防控形式仍较为严峻复杂,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快提升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目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个人最有效的防护手段。尤其对于老年人来说,因其基础疾病较多,如若感染新冠病毒,发展为重症、危重症甚至死亡的风险较大。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认真摸排院内服务老人具体情况,尽快做好服务老人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养老机构虽然一直实行封闭式管理,但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不断优化放开,工作人员及社会面仍然会带来输入风险,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服务老人及家属的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可以使用形式多样、传播速度快的新媒体和自媒体,也可以采取播放视频、设置宣传栏等传统形式,由养老服务机构向服务老人及家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高频次的宣传教育。同时发挥机构工作人员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工作人员先行接种,并客观的向服务老人及家属描述接种过程和自身的反应。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接种认可性、依从性。

二、摸清底数,分类施策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对院内所有服务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详细的摸排工作,结合省民政厅统一安排的养老机构老年人群健康调查工作,对在院老人的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评估,一是对无基础疾病符合接种条件的服务老人和工作人员优先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二是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老人,要详细了解是否已完成全部接种流程,对未完成全部接种流程的,要备注下一次接种的具体时间。三是对存在接种禁忌症的服务老人及工作人员由医生评估后不进行接种,没有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服务老人的工作。四是对患有基础代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要先行评估并做好登记,随后由院内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进行专业评估,病情稳定的做到“能接尽接”。五是对评估后可以接种的老人,及时做好家属的沟通,征得家属同意后开展接种工作。

三、按时上报,配合接种

各养老服务机构及时统计好详细数据后上报区民政局养老股,区民政局会根据各机构上报数据,统筹协调区卫健部门上门为服务老人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具体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服务老人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及时、详细统计数据。做好接种疫苗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尽快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比例,进一步筑牢免疫屏障,确保服务老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