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4904T/2023-04008 发布机构:桥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01-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5 17:07:4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桥南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桥南街道按照《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关切,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及时高效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主动公开。及时在政务网页上更新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情况,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单位应完成公开事项、公开时效明确要求,确保工作职责清晰、标准清楚、任务明了。

2、依申请公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子网页为载体,对外发布基层工作动态。建立街道“悦桥南”公众号,内部建有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送发布信息累计80余条,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覆盖面。

5、监督保障。常态化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桥南街道办事处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政府信息报送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针对上述现象,街道将进行积极改进:落实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方便群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