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53687039J/2023-06319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0-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首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发出

发布时间: 15:45: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宝鸡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的通知》文件要求,10月9日,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首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两书同达”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执法人员首先向当事人当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仔细向其介绍行政处罚信息在社会公示期间所受的限制、公示期等,随后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手中,并向当事人详细告知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及方式。“两书同达”有利于帮助被处罚的市场主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及时了解信用修复的重要性、掌握信用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为市场主体后期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深入推广、总结经验,认真落实“一处罚一告知”的“两书同达”工作机制,保障失信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激发失信主体诚实守信意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帮助市场主体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