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73439871/2023-00633 | 发布机构:区林业局 |
发布日期:2023-10-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宝鸡市渭滨区林业局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林业股、水利股、防火办。
股室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各类文电、信函的收发、登录、阅处和建档;
2、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3、负责机关接待、保密、档案、会议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4、负责党建、党务、纪检、宣传、信息、精神文明;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5、负责信访、综治、稳定、卫生、计生等日常工作;
6、协调股室、站办之间的党政务工作;
7、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物品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局属单位国有资产;
10、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审计;
11、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12、负责“两案”督查办理工作;
13、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14、组织协调系统安全生产和包村扶贫工作;
15、负责林业水利对外交流、合作、智力引进和人才工作
16、承办局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17、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和党务工作;
18、公务用车管理和指派;
19、组织协调各类调研和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20、负责机关党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党政务公开工作;
21、负责组织协调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7-2303369
负责人:王矜虎
二、林业股
1、负责起草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文件和信息调研材料,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承办林业项目编制、论证、申报,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草拟项目检查验收汇报材料;
3、根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搞好林政执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
4、承办、督办林政执法案件和信访案件,拟定案件处理意见,承担林政执法的行政复议、申诉、应诉工作;
5、监督指导林业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6、承办林业方面的议案和提案答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7-2303374
负责人:王凌
三、水利股
1.贯彻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全区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2.负责水利项目技术审查、稽查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3.指导并推进项目申报上报工作;
4.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中央和省市级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6.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水利反恐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8.协调开展涉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9.组织指导水利普法、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
10.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水资源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的调研工作,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受理取水许可申请,提出取水许可建议;
11.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12.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17-230773
负责人:李小刚
四、防火股
1、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拟定防火各类预案;
2、指导群众预防森林火灾,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3、监督有关森林防火经费、物资的储备、调配与管理,掌握火情动态,组织和协调森林火灾日常检查和扑火指挥工作;
4、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5、负责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6、搞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17-2303379
负责人:庞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