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73439871/2023-00633 发布机构:区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3-10-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渭滨区林业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16:01:05 浏览次数:

宝鸡市渭滨区林业局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林业股、水利股、防火办。

股室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各类文电、信函的收发、登录、阅处和建档;

2、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3、负责机关接待、保密、档案、会议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4、负责党建、党务、纪检、宣传、信息、精神文明;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5、负责信访、综治、稳定、卫生、计生等日常工作;

6、协调股室、站办之间的党政务工作;

7、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物品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局属单位国有资产;

10、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审计;

11、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12、负责“两案”督查办理工作;

13、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14、组织协调系统安全生产和包村扶贫工作;

15、负责林业水利对外交流、合作、智力引进和人才工作

16、承办局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17、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和党务工作;

18、公务用车管理和指派;

19、组织协调各类调研和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20、负责机关党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党政务公开工作;

21、负责组织协调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7-2303369

负责人:王矜虎

二、林业股

1、负责起草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文件和信息调研材料,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承办林业项目编制、论证、申报,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草拟项目检查验收汇报材料;

3、根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搞好林政执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

4、承办、督办林政执法案件和信访案件,拟定案件处理意见,承担林政执法的行政复议、申诉、应诉工作;

5、监督指导林业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6、承办林业方面的议案和提案答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7-2303374

负责人:王凌

三、水利股

1.贯彻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全区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2.负责水利项目技术审查、稽查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3.指导并推进项目申报上报工作;

4.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中央和省市级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6.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水利反恐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8.协调开展涉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9.组织指导水利普法、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

10.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水资源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的调研工作,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受理取水许可申请,提出取水许可建议;

11.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12.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17-230773

负责人:李小刚

四、防火股

1、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拟定防火各类预案;

2、指导群众预防森林火灾,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3、监督有关森林防火经费、物资的储备、调配与管理,掌握火情动态,组织和协调森林火灾日常检查和扑火指挥工作;

4、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5、负责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6、搞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17-2303379

负责人:庞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