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076R/2023-00579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3-10-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

发布时间: 17:16:02 浏览次数:

渭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联系电话】

0917-3323928

【负责人】

魏小明

【办公地址】

渭滨区广元南路2号


渭滨区卫生监督所

【单位职责】

1、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放射、学校卫生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

【联系电话】

0917-3902329

【负责人】

齐红江

【办公地址】

渭滨区姜谭路22号(姜谭路社卫中心四楼)


渭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单位职责】

1、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服务,为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

2、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围绕辖区妇女和儿童健康,落实妇女健康发展纲要和儿童健康发展纲要开展工作;

3、落实国家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

4、负责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5、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咨询、婚前、孕前优生保健与医学检查,妇女病普查,人员培训、宣传、健康教育。

6、负责辖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

7、负责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生殖健康教育工作。

9、完成辖区公共卫生有关工作。

【负责人】

付海利

【联系电话】

0917-3308177

【办公地址】

渭滨区广元南路2号龙禧花园B座


渭滨区中医医院

【单位职责】  

1、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区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确保全区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5、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7、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8、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单位地址】

渭滨区清姜路45号

【联系电话】

0917-3132538

【负责人】

杨珺


石鼓镇卫生院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以及卫生行业标准、技术服务规范等,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2、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与护理的诊治任务。

3、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区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医疗等工作。

4、做好各种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宣传、治疗、后期保健及网络直报工作。

5、做好城镇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诊治工作。

6、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负责人】

高胜利

【联系电话】

0917-3309114

【办公地址】

宝鸡市渭滨区石坝河街34号


神农镇卫生院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以及卫生行业标准、技术服务规范等,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2、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与护理的诊治任务。

3、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区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医疗等工作。

4、做好各种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宣传、治疗、后期保健及网络直报工作。

5、做好城镇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诊治工作。

6、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负责人】

侯海峰

【联系电话】

0917-3060898

【办公地址】

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2号


高家镇卫生院

【单位职责】

(1)负责向农村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负责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郭焕淳

【联系电话】

0917-2658902

0917-2658901

【办公地址】

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34号


晁峪卫生院

【单位职责】

(1)负责向农村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负责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张红刚

【联系电话】

0917-3984205

0917-3981041

【办公地址】

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晁峪村


渭滨区宝桥医院

【单位职责】

(1)负责向城镇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负责加强城镇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社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徐强

【联系电话】

0917-3298506

【办公地址】

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