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447G/2023-00592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17:45:14 浏览次数:

   1.贯彻国家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资金筹措意见。
   2.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制度,结合我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财政、财务、地方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实施办法。
   3.负责编制全区和区级政府预决算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区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区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订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镇、街财政管理共和。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照规定权限,深入实际进行调研,审查并上报我区地方税收的减、免、缓事项。
   7.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超标准配置资产调剂工作;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益的收缴监督管理。
   8.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管理;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制订全区政府性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区级政府性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全区投资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10.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负责管理全区会计人员及业务培训;负责全区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
   13.拟定全区财政监督制度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4.负责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及财政宣传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工作。
   15.负责区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事中绩效监控及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及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