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447G/2023-00661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08:16:30 浏览次数:

区财政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财务管理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采管和信息化股、金融债务股。

宝鸡市渭滨区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宝鸡市渭滨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股室岗位设置及职责。

1.办公室

【职责】

(1)开展全局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搞好各项重大集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2)完成机关水电暖等后勤服务、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文件收发传送工作。

(3)撰写起草局里、区上要求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完成各类报表数据的收集汇总工作。

(4)加强政务督办,对各项会议研究确定的任务及重点资金拨付、精神文明、安全稳定、纪律卫生、保密、“两案”办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完成派驻纪检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填报各类信息、报表。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及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7)完善局内考核机制,做好平时检查考核和年终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

0917-3253900

【负责人】

张银科

 

2.综合股

【职责】

(1)加强专户管理,规范拨款程序,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时归集资金。

(2)账务处理日清月结。

(3)按时拨付各项专项资金。

(4)与各支出科室加强联系,规范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5)规范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安全、及时、足额上缴。

(6)严格财政票据管理,按规定、按范围提供票据,保证收费单位正常运转。

(7)大力实施减税降费,落实中省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及收费清单制度。

(8)做好“放管服”工作,对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电话】

0917-3253913

【负责人】

强鹏

 

3.预算股

【职责】

(1)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及时分解落实收入目标任务,配合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

(2)科学细化组织收入管理方式,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建立财源建设、协税护税等新型财税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税源的调查、跟踪和动态分析,及时解决重点企业税收入库中存在的问题。

(4)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增加“三农”、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5)及时准确编制下达部门预算,及时审核预算指标,保证单位正常支付。

(6)做好全区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上报工作。

(7)加快财源项目建设,按时完成纳税贡献奖的审核、推荐及奖励资金兑付工作。

(8)积极推进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逐步细化公开内容,抓好涉及民生、“三农”等重点项目的预算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

0917-3253915

【负责人】

庞红刚

 

4.国库股

【职责】

(1)合理调度资金,按时保障各项支出。

(2)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

(3)做好总预算会计的资金核拨工作。

(4)认真做好财政集散帐户、往来账户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5)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入推进陕西财政云改革。

(6)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和财政总决算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7)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开户的审批工作,确保各单位银行账户规范开设。

(8)及时准确汇总、编制各类报表。

(9)每月公开财政收支数据,加大决算工作力度,按时做好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10)完善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局内各股所统管账户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

0917-3253916

【负责人】

韩丽

 

5. 行政政法财务管理股

【职责】

(1)及时准确编制下达部门预算,按时录入单位用款额度,保证单位正常支出。

(2)认真完成行财口支出决算。

(3)及时办理行财股管理单位统发工资上、下卡业务审核工作。

(4)按时汇总填报各类厉行节约报表。

(5)按要求完成专项经费的审查核实工作。

(6)按时下达专项经费支出指标,确保用款单位的正常支出需要。

【联系电话】

0917-3253933

【负责人】

林萍

 

6.教科文股

【职责】

(1)及时准确编制并批复下达部门预算,按时录入单位用款指标,保证单位正常支付。

(2)认真完成教科文口部门决算。

(3)按要求完成专项经费的审查核实工作。

(4)按时拨付各项专项资金。

(5)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以任务数为准。

【联系电话】

0917-3253986

【负责人】

张敏

 

7.经济建设股

【职责】

(1)及时准确编制下达部门预算,按规定流程下达指标,保证单位正常支付。

(2)认真完成经建口支出决算。

(3)加强经建专户管理,规范拨款程序,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时归集资金。

(4)按要求完成专项经费的审查核实工作。

(5)按时拨付各项专项资金。

【联系电话】

0917-3253919

【负责人】

宁朝丽

 

8.社会保障股

【职责】

(1)及时准确编制下达部门预算,按时录入指标,及时审批用款计划,保证单位正常支付。

(2)认真完成社保口支出决算。

(3)加强社保专户管理,规范拨款程序,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4)账务处理日清月结。

(5)按要求完成专项经费的审查核实工作。

(6)按时拨付各项专项资金。

【联系电话】

0917-3253922

【负责人】

赵倩

 

9. 政府采购管理股

【职责】

(1)严格执行《渭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把政府采购审批关,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执行《宝鸡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各项规定。

(3)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做好政府采购网业务办理,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4)提高网络可靠性,确保财政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5)做好机房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硬件设施正常运行。

(6)加强局机关内外门户网站的管理。

(7)加强对全局各单位上网信息的管理和考核。

【联系电话】

0917-3253935

【负责人】

谭靖

 

10.金融债务股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做好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政府债券申报、发行,监督债券资金的使用和偿还工作。

(3)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政府性债务数据,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及全口径债务平台数据监测、汇总、上报。

(4)根据省、市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相关制度和政策要求,配合区级融资平台公司,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

【联系电话】

0917-3253925

【负责人】

胡娟

 

11.宝鸡市渭滨区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

【职责】

(1)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外债、国债转贷资金等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履行本级财政监督职能,对本级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贯彻国家财政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区财政局内部业务主管机构在财政收支活动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本区行政区域内各单位(法规、规章另有规定者除外)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对全区各项政府性基金及房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受理并查处违反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法规的举报事宜,办理对坚持执行财经法规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8)拟定全区财政监督工作规划和财政监督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9)配合财政部门的政策法规、会计管理等有关业务机构开展财政法制的宣传教育;

(10)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

0917-3253927

【负责人】

吕宁宁

 

12. 宝鸡市渭滨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

【职责】

(1)配合预算部门积极探索与“镇财区管”公共财政改革相配套、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协助预算进行预算管理。

(2)制定镇、街财政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制定有关涉农财务工作制度。

(3)牵头组织实施镇、街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镇财镇用区监管”模式,配合做好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和涉农补贴发放管理、村级财务管理、镇街财政信息化建设、镇转移支付监管,指导做好人事、党务、政务、内部财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镇、街财政所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年度工作考核。

(5)负责村级财务制度建设,指导镇财政所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6)负责协调镇、街财政所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关系,保证财政所职能的有效发挥。

(7)督促镇、街财政所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

0917-3253929

【负责人】

李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