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4816C/2023-06409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10-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为全力推进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根据渭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渭农函〔2023〕139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遴选一所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我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种养加能手6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开展。
采取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审核资料、实地考察、会议研究择优认定的程序确定。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与遴选的企业必须具备培训资质(以营业执照为依据),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信用不良记录。
(二)熟悉省、市、有关高素质农民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三)培训机构必须在渭滨区境内有适宜现场教学设施和技能实训基地;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学员食堂等生活生产基础设施、设备。
(四)具有与培训内容一致的省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批复认定的田间学校或实训基地资质。
(五)自觉接受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市、区农民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三、申报范围
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协会等。有现场教学设施和技能实训基地,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者优先考虑。
四、遴选程序
(一)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0日(不含双休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渭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滨河大道1号石鼓园小区)。
4、报名联系人:冯宝利 李建利 联系电话:3516713
5、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渭滨区公开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定点机构遴选申请表》(附件);
②省内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渭滨区境内具有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资料,办公场所,租赁的要提供1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办公场所自有的要提供房产证明;
④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培训教师资质证明材料。
(三)审查核实。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培训资质及培训能力进行实地审查、评估、核实。
(四)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培训任务需要,依据实地审查、评估、核实的实际情况,择优认定培训机构,承担2023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五)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特此公告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