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35575W/2023-00487 发布机构: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10-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10:43:23 浏览次数:

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规划股、能源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收费和价格管理股。

股室岗位设置及职责:

1.办公室(政务信息股,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相关资金,承担机关财务、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协调管理粮食收购和物资储备资金、重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支持资金和粮食专项资金。

负责人:朱峰

联系电话:0917-3128175


2.综合规划股(体制改革股)

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调整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三个经济”发展。提出全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跨区域经济合作交流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出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指导全区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全区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

负责人:杨丽萍

联系电话:0917-3128180


3.能源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行业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能源体制改革等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物质液体燃料、储能、氢能、新能源微电网、智慧能源相关工作。

负责人:净晓刚

联系电话:0917-3128127


4.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计划建议,拟订区级粮棉糖储备的规模、布局以及收储、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粮食购销、产销合作和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承担全区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区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协调推动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粮食质量标准和原粮卫生管理,指导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区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负责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承担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安才

联系电话:0917-3128310


5.收费和价格管理股

贯彻执行中省市收费政策,核准执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负责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统计工作。按照定价目录和管理权限,制定管理经营服务性价格标准。负责市级委托或授权的本辖区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负责本辖区清理乱收费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价格政策,按照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价格改革计划开展价格调控和价格改革工作。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提出价格调控建议,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管理本辖区市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协调各类商品价格争议和纠纷。

负责人:彭华

联系电话:0917-3202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