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35575W/2023-00512 发布机构: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10-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10:41:31 浏览次数: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规定。

(二)提出加快发展全区“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战略规划、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政策,执行少数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区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区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全区“一带一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安排中央和省市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区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四)研究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区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区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十五)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合作。协调推动全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