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5048420R/2023-00552 发布机构:姜谭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3-10-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姜谭经开区管委会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12:13:57 浏览次数:

姜谭经开区管委会内设4个局办:党政办公室、招商服务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

局办岗位设置及职责

1. 党政办公室

1.研究拟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区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的意见建议并推动落实。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党政事务工作,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事项;负责党政综合材料、公文处理、信息传送、宣传报道和政务公开等党政日常工作。

3.负责党风廉政、纪律监察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开展督查督办。

4.负责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档案、信息等工作。

5.负责管委会财务、审计、劳资、社保、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非公党建、政务督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及目责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

7.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处非、两案办理及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落实。

8.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印章管理、公车申请、部门协调、考勤、值班、办公区域卫生、会务及后勤保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重要信息、重大紧急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编辑、报送信息刊物和动态信息。

10.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改革事项,督促改革任务落实,做好改革宣传工作。

1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牵头做好市民政务热线12345平台涉及经开区留言的办理回复工作。

1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要文秘、秘密事项管理,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审查;负责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调研等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联络协调。

14.负责指导宝鸡市滨河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

15.负责经开区党政群团组织建设指导管理,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商会、科协等工作。

1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17-3660181

负责人:高宏强


2. 招商服务局

1.牵头负责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制定投资合作、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招商宣传、推介工作。

2.负责经开区重大项目的投资合作、洽谈引进工作;负责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专项债申请,及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

3.负责研究经开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及国内外同类产业招商引资发展政策,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4.负责建立、优化招商项目进入经开区流程及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预评审工作。

5.负责经开区内产业引导基金设立、融资平台搭建、银企对接等金融服务工作。

6.负责为新入经开区企业进行协调服务等工作,管理、审核、签订招商项目协议。

7.负责经开区内闲置土地、房产、厂房等盘活利用。

8.负责经开区招商引资考核指标落实,完成相关资料归档整理,承担招商统计及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参与国内外大型招商活动,做好重点区域招商工作,对接联系省市驻京办、驻沪办、驻深办,收集招商信息。

10.负责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

11.负责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加强与周边镇、村、单位联系协调,开展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

1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17-3660258

负责人:严璞


3. 规划建设局

1.负责经开区范围内土地集约利用,动态监测及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落实“三线一单”;承担土地资源调查、监测及评价成果的上报、发布。

2.制定区域内土地储备工作计划,负责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土地报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联营、入股等前期服务及不动产确权登记。

3.开展拱地后项目建设监管,开展动态巡查监管、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协调、服务建设单位做好土地利用、开发建设。

4.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承担开发区内供地项目涉及的文物勘探相关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

5.做好入园企业进地的服务保障,负责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项目入驻所需的“七通一平”等工作;指导企业办理各种报建手续;指导滨河公司各类建设项目依规建设。

6.负责拟定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开区给排水、电力、道路、照明、燃气、供热、通讯等市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管理、维护工作。

7.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数字化案件办理工作;负责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

8.牵头开展违建整治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

9.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导企业办理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

10.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对污染防治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并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负责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17-3660268

负责人:刘祺


4. 经济发展局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园区发展、创新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战略规划,负责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政策体系工作。研究拟订产业发展等支持政策,负责产业培育、转型升级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拟定并落实园区年度专项政策资金预算;组织企业申报专项政策资金及品牌,负责产业培育政策相关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

3.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考核指标。监测分析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园区)解决重大问题,拟定调控和提升发展质量的措施与建议。负责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省级经开区考核工作;负责经开区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完成工作。

4.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省级各类孵化器、示范园区、创新平台的创建及管理工作。

5.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业节能、信息化管理。

6.负责科技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区内工业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并指导企业落实相关规定及措施。

8.园区企业劳动就业社保等管理工作。

9.负责外贸企业指导和管理工作,推动对外贸易合作。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审核外贸发展资金的使用。

10.负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主体培育。

11.负责项目申报、争取资金等工作。

1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17-3660269

负责人: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