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447G/2023-06436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14:22:3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切实落实《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结合《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的通知宝市财办采函〔2023〕8号要求,现开展宝鸡市渭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对全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主要包括:

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有关制度办法等;

除小额度采购适用的框架协议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以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供应商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活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超标准收取涉企保证金,未按规定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

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情形。

二、清理重点

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办法

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印发且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内控制度及其他政策制度办法。

政府采购活动

包括近年来宝鸡市渭滨区各级政府采购项目所涉及的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排查政府采购活动在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审办法、采购过程、合同条款、信息公告、质疑投诉处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重点核查存在质疑、投诉、举报情况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妨碍公平竞争相关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到位。

三、清理方式

对照清理范围和清理重点,逐条自查、及时清理,全面整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涉及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单位内部制度及其他政策文件的,根据权限修订、废止。

属于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及时清理整改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工作安排

自查梳理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0日,各主管部门根据专项清理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组织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对照清理范围及清理重点逐项自查梳理。集中采购机构及时自查梳理,汇总报送阶段将清理情况按照报送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

清理整改

2023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各预算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梳理的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建设全国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依规进行清理,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财政核查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4日,财政局将结合采购单位府采购工作评价和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重点单位和采购项目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瞒报漏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

汇总报送

9月25日前,各主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对专项清理及整改工作进行汇总报送。各部门需按时报送《专项清理问题清单》《专项清理工作报告》详情见附件1、2电子版文件及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文件。纸质版文件报送至我局采购与信息化股,电子版文件发送至wbzfcg@163.com邮箱。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是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过专项清理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和做法,从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做好安排部署,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入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加强社会监督

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工作,公开举报邮箱、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营造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宝鸡市渭滨区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问题举报邮箱:wbzfcg@163.com)

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常态化清理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优化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联系人:财政局采购与信息化股谭靖

联系电话:0917-3253935

邮箱:wbzf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