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30401367Q/2023-06609 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1-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宝渭人社令字﹝2023﹞210号)

发布时间: 10:32:06 浏览次数:

宝鸡市高新区鑫鼎源水电安装工程经营部(经营者:李瑶;欠款人:项目负责人李禄娃):

经查,单位在宝鸡市渭滨区川陕路小学迁建项目水电安装工程(1-6#楼、联合支架、门卫房)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下达如下指令:

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个工作日内将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

逾期不履行本指令的,我局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917-2776965

监察机构地址:渭滨区清姜路28号市民中心5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