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084L/2023-06893 |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3-11-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宝渭审公告〔2023〕23号
渭滨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资金下达未细化到项目的问题
区财政局将2023年度中省市级衔接资金1,874万元全部直接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全力提高预算到位率和准确性。
二、关于非税收入、投资收益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
区国资中心已将专项资金专户中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以及国有资产出租收益资金97.85万元上缴国库,并印发了《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纳入政府公共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对于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的收入714.32万元,已于2023年上缴国库;应兑付国债结余资金5.23万元已调账到其他应付款。招商公司已将投资收益17.5万元缴入国库。
三、关于政府采购备案采购方式不规范问题
区财政局以书面形式向区卫健局下达《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情况的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区卫健局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对当时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财务人员、采购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渭滨区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法规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以前年度查出问题整改方面
针对此问题,区财政局多次向市执法局渭滨执法大队、等单位下发了催还借款督办函,以上单位已将借款共计458.9万元归还财政国库。
渭滨区审计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