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084L/2023-06913 |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3-11-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宝渭审公告〔2023〕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6月28日至8月31日,渭滨区审计局从政策兜底帮扶、就业帮扶、农业经营、村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小额信贷资金、农村保险及互助资金协会运营等六方面,对渭滨区开展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共派出审计人员5名,抽查2021-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760万元(占渭滨区同期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100%),抽审项目56个(2016-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项目41个,2021-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15个)、单位9个、乡镇3个、行政村20个,入户走访农户50户,电话调查村民8人。
审计结果表明:渭滨区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就业帮扶,加大村级产业项目扶持力度,不断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人居环境。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渭滨区在政策沟底帮扶、就业帮扶、保障人民财产权益和其他方面还存在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兜底帮扶方面
重复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0.07万元。
涉及资金已于2023年8月7日缴回财政,此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二)就业帮扶促进群众增收方面
1.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管理不到位
(1)人员身份信息登记有误
(2)人员聘用时限与审核时限不一致
(3)公示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
(4)已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及时登记在册
2.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不齐全
3.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存在先公示后申报的现象,时间逻辑错误,申报资料内容不真实。
(三)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促进群众增收方面
1.未及时向村民分配拆迁补偿资金460.85万元
涉及资金已于9月4日发放至村民账户。此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运行,应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经济业务均由村委会承担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或情况
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改厕资金支付率低,未充分发挥效益
2.农业政策性保险与互助资金协会经营管理方面
(1)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当年未使用,未发挥效益
(2)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支付率不足0.01‰,未充分发挥效益
(3)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使用绩效不达标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项目公示信息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符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镇、街按程序、按要求把好资料审核关。并及时做好数据更新及完善工作,切实提高资料的准确性。
(二)进一步推进改厕工作进度,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上级投入资金切实发挥效益。进一步强化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农业保险管理,提高农业保险资金使用率。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及指导工作,制定完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的相关制度,切实做好调研,制定出具符合当下发展实际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常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工作,及时督促、指导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村集体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及时与李家槽村协调,强化村级公示公告信息管理,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五)及时做好脱贫攻坚时期扶贫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制定相关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考核管理办法,协助各村集体、合作社及时、足额追回欠款,确保村集体收益不受损失。重新盘活相关资产,继续做好村民的识别监测工作,及时与各镇、村沟通,协助村民增收,确保贷款如期偿还的同时,避免村民产生返贫风险。
渭滨区审计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