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084L/2023-06914 |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3-11-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宝渭审公告〔2023〕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渭滨区审计局对对渭滨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渭滨区乡村振兴方面存在重复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信息登记有误;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时限与审核时限不一致;公益性岗位公示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已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及时登记在册;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不齐全;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内容不真实;未及时向村民分配拆迁补偿资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运行,应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经济业务均由村委会承担;改厕资金支付率低,未充分发挥效益;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当年未使用,未发挥效益;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支付率不足0.01‰,未充分发挥效益;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使用绩效不达标;项目公示信息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符等14个问题。
二、整改情况
(一)关于“重复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问题,此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二)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信息登记有误”的问题,区人社局已重新核对并将资料补充完善,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时限与审核时限不一致”的问题,区人社局已重新核对并将资料补充完善,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关于“公益性岗位公示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区人社局已重新核对并将资料补充完善,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关于“已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及时登记在册”的问题,区人社局已重新核对并将资料补充完善,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六)关于“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不齐全”的问题,区人社局已重新核对并将资料补充完善,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七)关于“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内容不真实”的问题,区人社局已重新核对并将资料补充完善,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八)关于“未及时向村民分配拆迁补偿资金”的问题,此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九)关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运行,应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经济业务均由村委会承担”的问题,区农业局、石鼓镇已指导各村将涉及村集体经济的业务交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逐步推进各合作社运行。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十)关于“改厕资金支付率低,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区农业局正在与各镇对接工作,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拨付工作,下一步待年末项目资金结算完成,此问题即整改到位。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十一)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当年未使用,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区农业局已加强2023年农业保险资金使用力度和宣传力度,截止2023年10月,已支付3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付购买农业保险。此问题整改到位。
(十二)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支付率不足0.01‰,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区农业局已加强2023年农业保险资金使用力度和宣传力度,截止2023年10月,已支付3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付购买农业保险。此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使用绩效不达标”的问题,区农业局已加强2023年农业保险资金使用力度和宣传力度,截止2023年10月,已支付3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付购买农业保险。此问题整改到位。
(十四)关于“项目公示信息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符”的问题,石鼓镇已责成李家槽村更正相关公示资料,并重新向村民进行公示公告。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本次审计共查出问题14个,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2个,其余1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的共11个,正在整改中的1个。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督促区农业局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渭滨区审计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