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4867L/2023-04236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2023-02-0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丰立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共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228659(法制督察与监督管理股)
邮箱:1499974848@qq.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新建路东段29号生态渭滨分局(721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宝鸡丰立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 |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党家村二组
| 宝鸡丰立德制造有限公司 | 西安元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党家村二组,项目地东侧为党陈路,南侧为连霍高速,西侧为锌业小区和九华龙石小区,北侧为汽车修理厂。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3%。项目的主要内容有:利用现有厂房,新增喷淋系统、喷塑房、固化炉、烘干炉、数控车床等生产设备,新增前处理生产线1条,新增喷涂线1条,在改进并依托原有污染防治设施的基础上,配套建设相应的新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形成年新增高压开关真空断路器架体5万台(2875t),年产高低压电柜2万台/套(4634t),年产新能源钣金30万台/套(74t),年产汽车零部件3万件(162t)的生产能力。
| 废气方面: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原有)排放;焊接烟尘、打磨废气、切割废气分别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原有)排放;固化、喷塑、烘干、点胶、丝印和UV打印工序分别在封闭空间进行。喷塑粉尘经(大旋风+二级)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固化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点胶废气、丝印废气分别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表面涂装的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应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相关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相关排放标准。 废水方面: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的原则布设给排水系统。项目新增一座事故应急池,新增生产废水收集后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过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入高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外排废水中氨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噪声方面: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应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优选低噪声设备,对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南侧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厂界其余方位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敏感点周围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8)中2类标准限值。 固废方面:严格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妥善处置(处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焊条、收尘灰、废滤芯、废砂轮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废槽渣、废槽液、废表调液、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相关台账、制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需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