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01NP25974255/2023-05245 | 发布机构:渭滨区督查室 |
发布日期:2023-04-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类别: A
签发人:牟小卫
宝渭司函〔2023〕4号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文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提案》(第7号)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完善衔接工作机制。区司法局制定下发《渭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名义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互通报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研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咨询机制,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情,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进行咨询会商。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区司法局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和已经投入使用的案件信息平台等资源,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拟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加大投入力度,明确完成时限,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之间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行政执法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把查处的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虽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信息录入信息共享平台。组织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移送案件、办理移送案件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积极推进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高了衔接工作效率。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区司法局指导检查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制度以及考核评价、人员激励制度,强化行业规范和标准统一,推动了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适时从查办的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中择案挂牌督办。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办理情况
接到区政府办公室转来您的提案后,我们认真分析提案精神,领会提案意图,细化办理措施,强力推进。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司法行政系统专题会议,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督办,狠抓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把是否依法移送、受理、立案、办案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区司法局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单位未严格按照《渭滨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施意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还存在未按要求报送行政处罚案件或者报送不及时的问题,选择性录入案件情况现象还较为普遍,这都给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处理具体案件带来了困难。二是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录入不规范。目前各行政机关录入信息平台的案件数量较少,且设置的项较少,不能完全反映案件事实、证据及办理过程,信息平台对接、管理以及录入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对这些问题,区司法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区司法局将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补齐工作短板,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任务,也是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合力的重要措施,对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区司法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工作成效、典型案件和经验做法,努力扩大"两法"衔接工作成果。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完善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重点解决案件移送、受理、认定以及立案追诉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信息录入标准,结合各行政机关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案件信息录入标准,统一案件移送的原则、范围、条件,杜绝二次录入和选择性录入的现象。完善衔接机制,推动各行政机关与公安、检察机关完善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证据标准、法律文书等,规范案件移送制度,促进"两法衔接"工作能够有效地贯彻实施。三是进一步拓宽监督方式。区司法局将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的沟通与联系,对“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日常督查督办,把督查督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扭转个别行政执法单位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视不够,不想公开执法信息、不愿接受监督的现象。突出环保、食品药品、国土等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专项监督,在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检察信箱,广泛收集群众对行政执法单位办理案件的有关意见,关注民生,拓宽案件来源。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来源。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建设西部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联系人:赵智兵 电话:0917-3325551)
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