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272679H/2023-04939 |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4-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渭滨区为贯彻落实中省领导近期有关火灾事故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从4月20日开始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区安委办迅速部署: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的批示,采取警示提示函的方式分别下发《关于做好医疗卫生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警示提示函》《关于做好火灾事故防范的警示提示函》,要求区卫健安办严格落实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开展消防培训等方式持续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区消安委区联合卫健安委办和相关部门对全区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消除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全区安全形势稳定。
领导带队一线督查:4月20日上午,区政府分管领导陪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宝鸡市中心医院消防、燃气、特种设备、配电设施等安全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安全。4月20日下午,区委主要领导带领区委办、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渭滨消防大队负责同志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部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抽查检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抓好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要不断强化职责落实,加大巡查检查和指导力度,对排查存在问题明确要求,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不出纰漏;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医务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响应预案,做到火情实时监测、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行业部门全面落实:4月20日开始,渭滨区消安委牵头,组织区卫健、应急等部门成立四个联合检查组,对辖区20个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开展大检查,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安全。4月21日,在前期安排的基础上,区卫健安委组织成员单位和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当前全区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
下一步,渭滨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入点,全面安排辖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五一”前后安全防范工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用“严”的作风、“实”的举措,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红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用新安全格局护航全区“聚力抓五优奋进现代化”工作,为全区“三个年”活动高效开展提供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