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2954/2023-04980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4-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加强“五一”假期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0:00:25 浏览次数: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和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运行,营造平安有序的节日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养老服务机构务必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做好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做到早部署、细措施、严落实,全面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入分析研判近期极端天气等因素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风险挑战。

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养老机构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制定各项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向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和区民政局报告,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信息畅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发生重大问题或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假期来临之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在全院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工作,对院内食品卫生安全、消防设施、用电线路、恶劣天气防御等方面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消防安全排查。近日北京等地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引以为戒,对院内消防设施及用火、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专业细致检查,严格按照要求,逐项抓好完善、落实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强化措施。重点对服务老人房间内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打火机等物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室内外、阳台以及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堆放可燃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发生因燃气泄漏等发生的安全事故。餐厅、厨房等地门窗要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倾倒面粉时要远离灶台,遇到明火易燃爆。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胶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得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

3.注重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老人用餐结束后,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保证干净、卫生。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并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等。

4.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要求,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时和养老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务必要佩戴好口罩。加强进出人员的健康检测,对探视及其他需要进入机构者,实行提前预约制,做好每日进出人员限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如机构内发现新冠病毒疑似感染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置。同时设立隔离区、监测区等区域,对感染人员及时进行隔离,确保院内不发生大面积的新冠病毒感染情况。同时要做好养老机构人员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目前尚未进行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除有禁忌症外,要做到应接尽接。要落实落细养老机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并做好生活、医疗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三、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在遇突发事件时做到好用、管用、实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消防、食品、燃气使用等安全教育,要以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机构中的相关人员和服务对象熟悉、了解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提高全院员工和住养老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入住对象的看护,积极做好院内老人心理健康及慰藉工作,密切关注入住老人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情绪不稳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除心结,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他们情绪稳定和心理健康,营造融洽的人际关系和愉悦的生活氛围,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安排好文化生活,努力营造节日氛围

各养老机构要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生活、文化活动,合理搭配膳食,丰富饭菜种类,确保入住对象心情愉悦,生活开心,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