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4276/2023-06774 发布机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05-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全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10:28:22 浏览次数: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全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局《全市城管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委会《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关于在全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局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区工作要求,以“三个年”活动为引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建筑工地、口袋公园广场游乐设施、消防通道、摊群点燃气、窨井盖设施、户外广告、垃圾处置、机关办公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谱写全区“奋力抓五优、奋进现代化”城市管理高质量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建筑工地安全。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作用。对新增违建要按照在建违建快速查处拆除操作规程及时介入、快速处置,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存量违建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扩)建后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快查快处机制,迅速消除安全隐患。(责任股室:局城管执法股、工程技术股,落实单位:执法大队)

2.口袋公园广场设施安全。对游园、广场内游乐便民设施、绿植花卉景观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维护养护作业操作是否规范。(责任股室:局环卫绿化股,落实单位:局属环卫站)

3.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安全。对未经审批的违章户外广告设施一律严格依法查处直至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设施门头牌匾要督促业主单位及时进行加固或者拆除,在发生风、雨、雪等灾害性天气时,相关户外广告的施工要全面停止。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施要及时建立隐患台账,迅速完成隐患整改,严防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责任股室:局城管执法股,落实单位:局属执法大队)

4.环卫作业安全。强化环卫保洁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对环卫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杜绝违规作业。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保养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责任股室:局环卫绿化股,落实单位:局属环卫站、垃管中心)

5.消防安全。加大对环卫工人休息室、停车场、库房等各类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的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问题,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加大对沿街门店、地摊点位、露天烧烤摊的防火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沿街门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和流动摊点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责任股室:局城管执法股、局环卫绿化股,落实单位:局属执法大队、环卫站、垃管中心)

6.车辆和执法安全。强化对执法车辆、环卫车辆和绿化作业车辆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宣传,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督导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必要时可协调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责任股室:局城管执法股、环卫绿化股,落实单位:局属执法大队、环卫站、垃管中心)

7.窨井盖设施安全。重点排查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凹凸不平、缺乏防坠安全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边查边改。(责任股室:局城管执法股)

8.防汛防滑安全。局属各单位做好排查重点部位、抢险队伍组建、防汛物资储备等各项汛前准备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测,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出事情,确保安全度汛。(责任股室:局环卫绿化股,落实单位:局属环卫站、垃管中心)

9.机关办公场所安全。要把办公楼、财务室、档案室等作为重点,排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责任及工作落实情况,消防通道及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规范用电、安全用电情况,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单位内部建筑设施及附着物安全管理等情况。(责任股室: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执法大队、环卫站、垃管中心)

10.居民自建房安全。积极配合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排查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责任股室:局城管执法股,落实单位:局属执法大队)

三、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领导责任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城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陕西省50条和市55项具体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4.以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5.严格督查督办和督导检查,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全面夯实监管责任

安全监管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专项行动方案要求。

2.广泛宣传城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

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大力推进精准执法、严格执法、有温度执法、精准监管、严格监管、文明监管。

4.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5.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倒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全面履职。

6.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互通和部门协调联动,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切实夯实干部职工岗位责任

加强教育管理,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认真开展岗前、岗中、交接班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及时报告,认真监督整改到位。

四、阶段安排

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印发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专题动员部署专项行动。机关各股室要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

(二)自查自改(2023年5月中旬至8月底)。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单位和本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整改销号,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三)精准监管(2023年9月份)。负有监管职能的单位要制定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监管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总结提高(2023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宣传典型、实践典型、用好典型。对已经建立起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要分阶段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5月19日前将专项行动联络员报局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5日、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梳理,上报区安委办和市执法局。从5月19日起,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日、1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本月15日的累计情况(附件1、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局属各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专项调度、督导检查、挂牌督办、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局考核宣传股负责做好日常督查检查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领域专项行动。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局专班要建立“月调度、定期通报、重点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局属各单位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四)严格问效问责,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局专班要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加强督导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确保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