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01NP25974255/2023-05464 发布机构:渭滨区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3-05-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11:58:31 浏览次数:

类别:A

签发人:朱君林

宝渭卫健函〔2023〕21号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莲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施设备投入力度的建议》(第11号)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出了加大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施的配备力度,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各大医院人满为患的问题,并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我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9个,其中社卫中心7个,社卫站22个。公立机构8个(含市级医院设立的4个),企业设立的社卫机构7个,民办社卫站14个。市级医院和企办社卫机构的各种医疗设配和人员配备按照社卫机构设立的要求由承办方负责,民办社卫机构的设施设备由举办方负责按标准配备。民办社卫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属于自负盈亏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近几年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区上为各社卫中心配备了35个夹指式血脉仪,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没有救护车的5个社卫中心配备救护车。各社卫机构在近几年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疫情防控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办理情况

    接到区政府办公室转来您的建议后,我们认真分析建议精神,领会建议意图,细化办理措施,强力推进工作进展。

一是要求各社卫机构对照标准,完善自身的设施设备,加强人员学习和培训,首批派两名社卫机构医务人员到市级医院参加为期4个月的全科医师脱产培训,提高医疗水平和技能,更好服务群众。二是各社卫机构结合基本公卫服务、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经常性上门入户服务,把健康送到群众身边。从今年1月1日开始,医保政策也做了调整,增加了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社卫机构医保门诊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60%,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门诊量和业务收入。三是设立检验科室的社卫机构积极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增加生化检验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四是具备条件的社卫机构可以与上级医院远程医疗合作,让群众从家门口都能享受到三级医院的服务。五是在发展特色方面,各社卫机构结合老龄化的需求积极开展医养结合项目、中医康复项目等特色诊疗,同时邀请市级医院或者知名医师到基层定期坐诊等方式缓解群众就医难和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状况。要求各社卫机构结合临床需求,凡能带量采购的药品,一律落实引进相关品种,降低群众的就医成本。同时结合基本公卫宣传、各种节日、纪念日集中宣传,乡村振兴入户、义诊等形式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保政策、合理用药、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群众分级诊疗,合理就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全区实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各社卫机构的潜能,多途径提升他们的硬件设施和就医环境,逐步实现社卫机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为健康幸福渭滨建设做出不懈努力。

(联系人:殷昀,电话:0917-3128201)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