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和省市区审计要求,2023年6月13日,区水利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对《宝鸡市渭滨区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宝鸡市渭滨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20日。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3条,采纳3条。
渭滨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