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决定》,石鼓镇获评2022年度渭滨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
近年来,石鼓镇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护航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执行力”。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把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安排、同部署,有检查、有考评,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调,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网格管理,提升工作“覆盖力”。严格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要求,制定了《石鼓镇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确定镇级包保干部11人、村级包保干部27人,全部签订责任清单,完善工作登记备案制度,按网格划分食品经营主体,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工作“制约力”。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提升行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率达100%。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围绕农村大集食品安全,实行食品摊点备案制度,做到“六项规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筑牢食品质量安全防线。
下一步,石鼓镇将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网络,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营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