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4276/2023-06772 发布机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06-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渭滨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17:05:13 浏览次数:

各局属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6月9日



2023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渭滨区2023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总体安排部署,切实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提升我区夏季大气环境质量,确保我局顺利完成市区两级所定的空气改善目标,依据《渭滨区2023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宝渭污防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力度不减、精准管控、公平公开的工作要求,利用5个月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围绕建设施工V0Cs监管、餐饮行业专项整治、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三大工作攻坚任务重点,通过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全面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力争减少污染过程的频次和时间,努力减轻污染程度和范围,促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臭氧浓度逐步削减。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城管执法股,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检查督导、资料收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局环卫绿化股、考核宣传股做好配合。

三、攻坚任务及分工

(一)严格建设施工V0Cs监管

1.控制工程作业时间。督促辖区内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广告涂装(翻新)等工程实施错时作业,5-9月份高温天8:00至20:00暂停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应急工程除外)。(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股室:城管执法股)

(二)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

2.强化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做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促餐饮单位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对使用非清洁能源或未安装油烟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油烟处理设施、油烟直排的餐饮单位依法从严查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股室:城管执法股)

3.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积极开展城市建成区夏季烧烤夜市综合整治,对辖区规划的烧烤夜市摊点加强规范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法露天烧烤提供场所。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烧烤。(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股室:城管执法股)

(三)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行动

4.加强道路污染管控。加大重点路段道路机扫、洒水、冲洗和雾炮喷淋作业频次,高温时段(8:00至20:00)不间断作业,保持路面湿润。加强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洒水工作,强化抑尘效果。(责任单位:环卫站,配合股室:环卫绿化股)

5.错时开展绿化作业。合理调整管辖范围内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时间,每日8:00至20:00暂停作业。(责任单位:环卫站,配合股室:环卫绿化股)

6.强化施工扬尘治理。配合区住建部门全力做好建筑工地扬尘违法案件查处,同时实行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包抓责任制,以执法中队为基本管控单元,不间断开展执法巡查检查,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要求,对屡查屡犯、问题突出工地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股室:城管执法股)

7.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出入口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巡查频次,严肃查处工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街抛洒等行为。(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股室:城管执法股)

8.防止垃圾清运造成道路污染。做好夏季清运车辆的保养,做到清运过程中车走地净,运输过程中严禁跑冒滴漏,造成道路二次污染;合理规划清运时间,做好与清运点位的对接,防止垃圾桶长时间在道路边停放、明曝,造成道路污染。(责任单位:垃管中心,配合股室:环卫绿化股)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强化行业管理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合理安排,保障人员、措施到位。机关业务股室要加强与基层单位工作对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做好工作的指导,全局上下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工作局面,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查问效。局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夏季攻坚行动列入督查重点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开展明查暗访,针对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要进行量化考核排名,对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的,要适时进行通报批评。

(三)深入广泛宣传。局考核宣传股要做好与各单位工作对接,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臭氧知识,及时报道工作中好做法、亮点工作,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共享共治、协同防污治污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方案,于6月15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系人、方案报局城管执法股备案,自6月起至9月,于次月3日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局执法股。10月15日前报送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