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B2997828X/2023-05712 发布机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3-08-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开征求《渭滨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09:16:3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35号)精神,做好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政务服务的引领促进作用,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营造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结合我区实际,组织起草了《渭滨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8月23日17时前书面反馈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贾磊    联系电话:0917-8615101  传真:0917-3128501



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21日                 



渭滨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35号)精神,做好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政务服务的引领促进作用,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营造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着力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在巩固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区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项目,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高标准建设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保障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品牌,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时间,区政务服务中心建成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岗位工作标准体系,顺利通过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集成式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打造全国一流、省市领先您服务政务品牌。 

1.标准体系全覆盖。将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与便民服务的事项办理、岗位责任和日常管理纳入标准化创建中,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适合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具有渭滨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达到政务服务各个环节标准齐全、各项标准得到有效实施、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度持续提升。各项工作有程序、可量化、可追溯、可控制,基层政务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2.标准实施全方位。全面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坚持公正公开,阳光操作,按标准办事,按标准管人,使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态度进一步端正,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纪律进一步加强,实现我区政务服务的便民化、规范化、高效化和精细化。

3.标准评价全链条。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评价、改进工作以及政务服务标准实施效果的定期评估工作,促进全区政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打造典型树品牌。通过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进一步探索政务服务的新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人性化的政务服务,形成一套可借鉴、可推广的渭滨方案和渭滨经验,做强“‘渭’您服务”政务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1.根据政务服务提供的实际需要,参照GB/T 13016、GB/T 24421、GB/T 12366等系列标准要求,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总工会、公安分局)

2.编制渭滨区政务服务标准明细表,并确保标准体系在我区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二)收集和制定相关服务标准。

1.围绕群众需求,结合实际,确定标准化对象。搜集现行实施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总工会、公安分局)

2.无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照GB/T 24421系列标准编制,重点对服务提供标准进行分类编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总工会、公安分局)

3.编制渭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手册。(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三)开展标准的宣传与培训。

1.制定标准化管理宣传和标准化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组织开展标准化管理宣传与培训活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总工会、公安分局)

(四)组织标准实施。

凡纳入标准体系的各项标准要确保有效实施。(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总工会、公安分局)

(五)开展标准实施评价。

1.建立标准实施情况检查、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3.组织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征求意见。(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六)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1.建立持续改进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定期总结试点工作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3.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总工会、公安分局)

(七)创建特色品牌。

积极开展“学标准、用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系列活动,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的,持续擦亮叫响“‘渭’您服务”政务品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税务局、残联、总工会、公安分局)

(八)实施记录归档。

将相关档案及时归档。(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四、工作步骤

渭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2023年6月开始,至2025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筹备动员阶段(2023年6—2023年9月)。

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渭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渭滨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需求,制定标准化工作方针和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标准化创建动员大会,对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编制各阶段工作计划;对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化基本理论和标准化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了解标准制定的基本知识,掌握标准制定的基本业务技能,提高全员标准化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到政务系统相关试点单位学习考察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对标准化试点工作作指导。

(二)标准体系制定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3月)。

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范围、目标,梳理正在使用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等对内管理事项和对外服务事项,收集和整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根据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建立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实际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明细表,组织编写文本规范通俗易懂的各项标准,以座谈会和征求意见稿的形式组织工作人员、企业、群众等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标准初稿进行讨论,经修改完善后,报区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对外发布。

(三)标准体系运行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

通过编印资料、工作例会、专题培训、网络媒体等途径,对已形成的标准进行宣传和培训,使每个岗位人员能掌握相关标准,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确保纳入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的各项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将标准化服务变为自觉行动,做好标准实施的相关记录;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形成检查通报和问题处理记录,对不符合服务标准的行为进行督查、整改;建立服务标准和标准体系实施自我评价机制,成立标准实施自我评价小组,对各项标准及相关联标准化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制定满意度调查问卷并邀请第三方机构测评满意度,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时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坚持持续改进提高。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月—2025年4月)。

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总结,提炼标准化工作创新做法;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细则(试行)》要求进行自查,向标准化评估组提出评估申请;收集整理标准化创建相关材料,汇编成册,迎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评审组评估验收;根据项目评估验收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完善标准体系;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成果,擦亮叫响“‘渭’您服务”政务品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是深化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标准化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合力推进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标准化工作积极向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延伸。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标准化试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进行标准的制定、实施、改进及反馈;各镇(街)参照执行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各镇(街)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区财政局做好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强化督查,突出实效。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标准化创建办公室将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标准化创建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善于总结,创新亮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宣传推广标准化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展示渭滨政务服务标准化品牌形象,圆满完成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