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4816C/2023-05698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08-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14号)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先扶持被省农业农村厅命名的省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项目扶持优先向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倾斜,鼓励具有产业品牌优势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提升改造。
(三)示范社规范提升项目遴选2家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含联合社)实施,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非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年度已享受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承担过省级财政合作社发展项目,以及享受当年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的合作社不纳入扶持范围。
(四)家庭农场示范提升项目遴选2家管理规范、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区级及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实施,2021-2022年已经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家庭农场本次不纳入扶持范围。
(五)必须进入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进行管理。
(六)所有实施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划,土地审批资料齐全方可申报。
二、提供资料
1、申报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文件或图片资料
4、法人及合作社、家庭农场资料
5、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备案资料
三、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必须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遴选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到区农经站业务室。
联系人:谭露
联系电话:0917-3525851
附件1:2023年渭滨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提升项目遴选报名表.doc
附件2:2023年渭滨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提升项目遴选评分表.doc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