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4563/2023-06122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布日期:2023-09-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综合区片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23号)的要求,我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受渭滨区政府委托,就渭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0月20日 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渭滨区范围内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情况
四、听证会举办单位: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
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本次听证会将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各镇、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代表或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六、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3年10月9日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张进 联系电话:0917-2807636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应根据渭滨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五)所有参会人员持有效证件提前半小时到会议室登记。
(六)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