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05084L/2023-06085 |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3-08-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宝渭审公告【20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渭滨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渭滨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执行财税政策和实施财政监督。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编制全区政府预决算,负责区级预算执行;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任务;监督检查财政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渭滨区财政局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财务管理股、科教文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采管和信息化股、金融债务股。下设7个事业单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渭滨区政府采购中心、区农业财务管理所、区企业财务管理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区会计管理所、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区财政局经费户账面收入共计81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29万元,其他预算收入34.87万元。支出共计779.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71万元,资本支出31.93万元。上年结转124.01万元,年末结转158.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区财政部门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守牢“三保”底线,增进民生福祉,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精准实施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减免房租等政策,促进企业达产见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风险防控,保持财政稳健运行。财政运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资金下达未细化到项目,切块下达到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下达区乡村振兴局中央、省、市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共3,420.00万元,未细化。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①国资中心专户收到的非税收入97.85万元,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管理的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19.55万元,共817.4万元,截止2023年4月,未上缴国库。②渭滨发展投资公司代管代收的房租33.6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三)投资收益未及时上缴财政。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所财政周转金账户,委托招商公司向人民商场投资250.00万元,无收益。经延伸招商公司,2019年收回的投资收益17.5万元未上缴,滞留单位账面。
(四)备案采购方式不规范。2022年度区卫健局实施的2个实验室建设项目以货物采购方式进行备案,涉及备案总金额240万元。
(五)往来款项挂账未清理。1.区财政局“其他应付款”表彰奖励款挂账1.73万元(2016年),转业军人建房款0.45万元(1993年),购房维修专款0.91万元(2013年),未清理。2.企财所 “其他应收款”清姜粮站欠款10.00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借款日期1999年9月24日。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执行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督促采购单位按规定及时完善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尽快完成政府采购项目。
(三)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改进绩效自评,全面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督促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渭滨区审计局
2023年8月16日